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26 16: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定完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细则。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建设用地收储管理。负责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
5.负责城市发展战略和新型城市化研究。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负责相应规划的审查和报批。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详细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相关审批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受市政府委托审批村庄规划。负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国土绿化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国土绿化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8.负责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全市地质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相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等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1.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公益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2.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指导种质资源普查管理、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业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全市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东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金华市测绘管理中心、金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金华市土地储备中心、金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金华市土地和矿产交易中心、金华市国土整治中心、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金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中心、金华市测绘院、金华市村镇管理总站等单位预算。
二、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7890.26万元。
(二)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入预算27890.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59.67万元,占87.7%;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占0.0%。
(三)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支出预算27890.2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31万元、教育支出9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47.72万元、农林水支出1585.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40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76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309.01万元,占36.96%;日常公用支出1459.58万元,占5.2%;项目支出16121.67万元,占57.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586.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459.67万元、政府性基金212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31万元、教育支出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15.43万元、农林水支出1585.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38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76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459.6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127.6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及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资金等专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31万元,占0.5%;教育支出96.7万元,占有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6.86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348.7万元,占1.4%,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占16.4%,城乡社区支出3098.33万元,占12.7%,农林水支出1585.71万元,占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383.22万元,占54.7%,住房保障(类)支出949.08万元,占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76万元,占0.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9.31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土地整治中心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9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7.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12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村镇规划站离退休人员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4.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8.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0.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3098.3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测绘等专项经费、测绘管理中心、测绘院等人员、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004.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补偿、森林防火等专项。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35.56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6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经费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319.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人员公用经费等。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91.18万元,主要用于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等专项。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197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及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资金。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25.5万元,主要用于JHCORS站运行维护经费等。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76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376.65万元,主要用于数字金华地理空间框架运行维护等专项。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17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公用经费。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64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及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资金。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项)137.3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专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49.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16.7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支出。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1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支出。
(六)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8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18.5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127.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54.2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部分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17.1万元,占99.5%;其他支出10万元,占0.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1373.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技术服务、市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成果集成 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743.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信息化等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整治工作经费。
(八)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1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3.12万元,增长3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3.6%。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地区等单位联系工作用餐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汽车一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东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分局等4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金华市测绘管理中心、金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4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9.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8.7万元,增长16.6%,主要是人员增加、福利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84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3.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⑴总体情况。2021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61.07万元。
⑵重点项目情况
一级项目:1.不动产登记 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临聘人员加班、激励经费;不动产档案数字化项目等专项支出。主要绩效为2019年度国土、住建、地税三部门持续推行午间值班制、政务夜市制、周末超市制(即365制)等“五制”服务,让社会公众最大限度享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果,提高政府部门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测绘管理 主要用于基础测绘经费、规划指标核实及验线、测绘应急保障及数据更新等专项支出。主要绩效为提供影像图、专题图服务保障。维护我市测绘市场、测绘行业秩序,完善测绘成果管理,保障国家秘密安全。保障测绘数据实时性,做好测绘服务工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府决策服务;根据土地出让和建设项目审批的进度要求,及时完成规划指标的核实,并出具规划预审报告,为每个建设项目提供方案阶段和工程许可阶段的技术服务依据;完成市本级“一区两率”、“建成区泊车位”及“重点乡镇建成区”更新监测工作,完成市本级政务地理信息资源空间化数据校核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等
3、测绘站维护 主要用于JHCORS站运行维护,该专项的主要绩效为对市内的8座基站进行日常巡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优化基站,改善运行状态,提升设备性能。
4、城乡规划社区与管理 主要用于测绘工作经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义都市区规划等专项。主要绩效为金华市测绘院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完成2021年有关的测绘工作所需经费; 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结合上位规划和开发建设需要,开展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内容,强化城市建设空间的高效合理利用,指导城市的高品质发展。开展2-3个控规编制项目;完成《金义都市区规划》编制,推进规划实施等。
5、地下水监测与维护 主要用地下水监测与维护等专项。主要绩效为改造市本级地下水监测点建设,指导全市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人员监测技术,保障自动化监测网络正常运行及全年数据的正常传输与维护。
6、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主要用于地质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专项。主要绩效为金华市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完成成果提交;完成2021年矿产督察;完成2021年矿产储量核查;完成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7、地质灾害监测 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专项。该专项主要绩效为通过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防范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死人、尽量少伤人”的工作目标。
8、动植物保护 主要用于金华市区饮用水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专项。该专项主要绩效为保护市区饮用水源和生物多样性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
9、规划事务综合业务管理 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 临时性工作经费专项。该专项绩效为保质保量完成市领导的指示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好临时性项目的编制工作,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支撑,切实为“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提供规划、用地服务保障。
10、国土整治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国土整治工作经费 该专项绩效为开展日常对各县(市、区)在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和废弃矿场治理工程指导、检查。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的要求,抽取经各县(市、区)已验收项目的40%的工程进行市级实地复核。并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复垦进行市级实地验收。开展国土整治、耕地保护、废弃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进行日常调研和相关项目论证工作。参加和召开有关会议和培训。宣传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国土整治业务。
11、国土资源行业及征收事务管理 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征收工作经费。该专项绩效为对照2021年市政府下达的征迁任务,主动服务重点区块、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好“人地对应”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12、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及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资金、国土资源调查等专项。主要绩效为 完成《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推进规划实施,按自“自上而下”的原则完成总规报批稿,并按要求上报审批;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对村集体(农户)提供合理补偿与经济援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复垦整理支出和耕地开发支出;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市级核查,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13、国土资源信息化运维 主要用于信息化技术服务经费专项。该专项绩效为通过购买服务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数据管理与应用,完善便民服务。
14、林业发展建设 主要用于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等专项。主要绩效为加强生态化益林建设 ,加快推进“森林金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实现林业“双增”目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每年落实好市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加强公益林建设管理,通过林相改造,市本级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达到67万亩。组织召开全市公益林会议,交流经验做法,提升工作成效;天然林总体面积稳中有增、质量持续提高、功能逐步提升;
15、林业技术推广 主要用于山茶花规模化扩繁与盆栽技术标准化示范、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等专项。主要绩效为1、标准规模化扩繁名优山茶花及砧木5万株,扦插、嫁接及移栽成活率85%以上;2、培育标准化生产高品质名优山茶花1万盆(株),生长量提高10%以上;3、培训技术人员100人次,基本掌握山茶花标准化生产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及质量控制要求,农民的标准化意识率达到85%以上;4、通过示范,对现有执行标准进行修改整合,提出《山茶花综合体》以及《山茶花与茶梅栽培技术规程》2项;1、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2、完成省级、市级抽检任务500批次以上;3、举办业务培训一期等。
16、林业种苗管理 用于林业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该专项主要绩效为花卉苗木是我市农业支柱产业之一,其产值位居市区农业六大支柱产业之首。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开展种子执法相关工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是我站主要工作职责。主要内容有:开展《种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的宣传和执法。通过项目实施,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17、森林防火减灾 用于森林防火专项。该专项绩效为市本级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8‰;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每10万公顷18次,2021年底实现火灾受害率和火灾发生率双下降。
18、森林资源管理 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该专项绩效为1.开展林业检疫执法及其他检疫工作,加强宣传,提高检疫意识。2.通过预测预报、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日本松干蚧、松褐天牛、松毛虫、松毒蛾、柳杉毛虫等林业有害生物,实现有虫不成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保护我市古树名木,提升保护古树名木意识。
19、土地招拍挂等业务费 用于土地招拍挂等业务费专项。该专项绩效为根据市政府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工作安排,规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工作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提供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切实保障2021年土地,矿业权出让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20、土地资源储备 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业务支出、交通设备购置专项。主要绩效为实现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采取收回、收购以及征收等方式,负责将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储备条件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进行前期开发与利用,以备供应。根据当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完成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出让任务;购置公务车系纯国产,排量2.0T以下,国Ⅵ,裸车价在18万元(含)以下,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满足日常公务活动需求。
21、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主要用于国土空间和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6)、市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成果集成等专项。主要绩效为完成全市国土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在已有的各县(市、区)调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市级土地质量地质调查集成性成果等。
22、信息化建设与运维 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信息化等专项。主要绩效为对过保设备和系统进行正常运行维护,对机房进行改造,建立稳定、可靠且安全的自然资源信息化硬件平台。
23、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建设 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专项。该专项绩效为“建生态功能区,保一级饮用水”目标,确保100多万市民喝上优质、放心的自来水, 功能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水质维持在II及以上。
24、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为日常执法办案工作经费专项。该专项绩效为通过开展202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及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金东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通过不断创新和持续努力,使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5、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经费 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经费专项。该专项绩效为保证分局2021年必需的办公条件、工作环境、活动环境。
26、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为执法办案经费专项。该专项绩效为 完成年度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保护耕地红线、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环境,遏制减少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害(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5: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6:金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9: 金华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2021单位预算.docx
附件10:金华市国土整治中心2021年公开预算说明.docx
附件11: 2021年技术中心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12: 金东资规分局2021预算公开报告.docx
附件13:2021年测管中心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16 2021金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本级预算公开.docx
2021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本级预算公开目录.docx
附件17: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docx
附件18:2021年市地环站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24 种苗站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5 2021年金华市测绘管理中心.XLS
附件26 2021年地环站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8 2021年检疫站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30 2021年金华市测绘院预算公开表
附件31 2021年交易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33 2021年调查登记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35 婺城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xls
附件36 2021年野保站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37 2021年执法队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38 2021年预算公开市本级表格.xls
附件39 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