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标段2项目部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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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标段2项目部临时用地于2023年6月6日通过审批(金土临字〔2023〕23号),位于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村,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6日至2026年1月31日,面积约0.2815公顷(约4.2225亩,用地范围以勘测界定报告为准),其中临时占用旱地0.0479公顷(合0.7185亩),其他草地0.1994公顷(合2.9910亩)、工业用地0.0027公顷(合0.0405亩),城镇村道路用地(农转用)0.0315公顷(合0.4725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其他草地、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使用功能项目部临时用地等用途。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面积约0.2815公顷复垦为旱地、果园、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拆除地上临时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
2026年5月22日,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街道人民政府、新狮街道资规所、村相关人员对该地块临时用地进行了外业踏勘和内业资料审查,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完成现场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5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或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579-82487105,82488093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