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第SG01标段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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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第SG01标段临时用地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审批(金自然资规许临地字〔2023〕第02013号),项目位于婺城区雅畈镇宜山村,使用期限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土地复垦期至2026年9月7日,面积约0.9995公顷(约14.9925亩,用地范围以勘测界定报告为准),土地利用现状为园地,使用功能为临时预制构件厂钢筋棚、破碎场站等用途。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面积约0.9995公顷复垦为园地,拆除地上临时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
2026年8月7日,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雅畈镇人民政府、村相关人员对该地块临时用地进行了外业踏勘和内业资料审查,一致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或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579-82487105,82488093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