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2035年)(草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3 11: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要求,推动金华市区土地利用向“增存并举”“存量提质”转变,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告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9月2日,共30日。

二、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

三、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处或详细规划处。

2.联系电话: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处,黄女士:0579-82469527;详细规划处,吴先生:0579-82468181。

《金华市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2035年)》(草案)

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金华市区行政辖区,涵盖婺城区、金东区(金义新区),总面积约2049平方公里。研究重点为金华市区行政辖区内所有现状建设用地。规划对象为金华市区全域经调查认定的各类低效用地。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7年(试点期),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创造新活力、释放新动力、形成新合力、激发新潜力”的总体思路,支撑重点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土地利用从“增量为主”向“增存并举”“存量提质”转变,显著提高存量用地利用占比和集约高效程度,有效支持城市高质量发展。

规划期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总规模为6万亩,其中近期(2024-2027年)完成再开发规模为1.6万亩,中期(2028-2030年)完成再开发规模为2万亩,远期(2031-2035年)完成再开发规模为2.4万亩。至2035年,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占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50%;累计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低效用地再开发不低于5.2万亩,其中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不低于3.5万亩,累计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用地再开发不低于0.8万亩。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低效用地基本情况

金华市区低效用地资源总规模约13.37万亩,经综合评估筛选,确定低效再开发潜力用地总规模约8.29万亩。其中低效再开发工业潜力用地约5.55万亩,低效再开发商服潜力用地约0.79万亩,低效再开发老旧小区潜力用地约0.08万亩,低效再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潜力用地约0.14万亩,低效再开发村庄潜力用地约1.73万亩。

(二)再开发策略

策略一:战略引导、优化国土空间结构

构建“两轴两带、三片多点”再开发空间格局。两轴为转型提升轴、创新发展轴,两带为北山、南山文旅带。三片为三江六岸区域、江南产业区域和金满湖周边区域,多点包括存量再开发、存量综合整治、文旅赋能存量盘活、增存联动和增量主导等五类29处。

划分三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分区,指引各分区的改造方式、土地整备与重点工作。“再开发一区”拟推进约0.58万亩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历史文化活化、民生品质提升为导向。“再开发二区”拟推进5.39万亩低效用地再开发,以承载重大枢纽与产业平台、承接中心城区核心区功能疏解为导向。“再开发三区”拟推进2.32万亩低效用地再开发,紧邻文旅资源的,以村企合作为主,鼓励权利人自改;其余地区重点支撑生态修复、耕地整备、民生改善,推动综合整治、腾退置换。

策略二:保障空间、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保障“集约高效、创新驱动”的新空间。通过缓腾退、扩新增、提存量等三大举措,确保工业用地规模底线,增加高质量产业空间供应。划定产业提升片区,以片区统筹推进产业空间集中集聚和能级提升,引导政府资源与政策精准投向。差异化引导金华科技城、中央创新城与师大创新城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科创空间转型升级。以自主改造、联合改造及引入市场运营主体等举措,引导连片产业片区外的零星工业用地改造。

策略三:完善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服务

营造“宜居宜游、居民友好”的新环境。结合城市发展,分拆除新建、拆整结合、综合整治、预控四类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村庄低效用地改造、功能完善与治理升级。老旧小区改造以综合整治为主,鼓励探索老旧小区原拆原建设、自主改造。支持低效商业用地通过自改提容、功能复合、导入新业态激发活力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打造文旅IP等方式增效提质。鼓励低效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通过改扩建,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将闲置行政办公用房转换为养老、托幼等设施;支持交通场站与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复合开发。

策略四:协同发展、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探索“城乡共富、价值转化”的新路径。城镇开发边界外,引导紧邻文旅核心资源、具备发展条件的低效用地发展精品民宿、农耕体验等业态。位于先进制造业平台及工业控制线内的现状低效工业用地,不影响规划实施且符合相关政策的,支持其自改提容。以省市重点村和共富项目为载体,盘活低效资源,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等融合型产业,同步完善村庄道路、污水垃圾处理、数字网络等基础设施。

(三)低效再开发用地空间和实施指引

分类引导低效工业用地、边界内村庄、老旧小区、低效商业和公共设施、边界外用地的改造方向、改造方式、实施路径和实施推进(表1-6)。

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交通廊道、战略预控片区的村庄生态红线、潜力大地块及重点地块的再开发,强化空间战略预控与底线管控。

兼顾产业发展与城市风貌管控要求,从开发强度、高度等方面分区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鼓励复合利用,提升综合利用效能。

(四)再开发片区和实施指引

坚持战略导向与空间统筹相结合,以“片区”为抓手推动实施,金华市区共划示44个实施片区,涉及低效用地6.63万亩。建立“片区+单元+地块”三级指引体系,引导低效再开发片区实施。根据片区内增存资源差异,分为低效再开发片区、综合整治主导片区、连片征收片区和远景战略预控四类片区。落实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明确各实施片区主导功能,包括中心强化、产业提升、特色赋能、宜居民生、陆港枢纽共5类片区。按近中远期有序推进片区低效再开发实施,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除战略预控片区外,以实施为导向,引导采用政府主导征收、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片区综合开发三类实施模式。

(五)实施保障

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完善规划、土地、实施模式等多维度政策支持;坚持“财政引导、金融撬动、市场参与”的资金筹措模式;依托智慧化管理平台支持低效再开项目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附表1 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指引一览表

功能指引

空间改造指引

工改工

• 用地类型包括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根据控规推进实施;

• 鼓励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容积率,引导产业向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方向升级;

• 鼓励重点平台内工业用地实施拆整结合、增容技改,提升产业空间利用效率;

• 支持存量工业用地在保留主导功能前提下,适量兼容研发、展示、办公等配套功能,推动产业空间复合化利用。

工改商

• 用地类型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住混合用地;

• 鼓励将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及居住集中区的低效工业用地,依据控规转换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补充片区商业、商务及公共服务配套;

• 支持存量工业建筑在符合结构安全与消防要求前提下,通过功能置换改造为零售商业、商务办公、酒店旅馆、文化创意等业态,保留建筑主体结构实施内部功能调整;

• 鼓励工改商项目采用复合功能布局,可兼容居住配套、文化、体育等设施,提升地块综合使用效率与空间活力。

工改文旅

• 鼓励转变用途,适度引导发展文化旅游与服务相关功能;根据现状建筑情况可保留、改扩建或拆除重建;

• 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内的依据规划功能进行用途转换;

• 适时开展历史遗留用地处理工作。

三产融合

• 依据村庄发展规划功能与建设项目需求进行用途转换,引导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及乡村生活的基础设施项目,或发展不影响村庄居住环境的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

恢复生态/农业功能

• 建议恢复生态或农业功能;

• 近中期严控建设,待指标置换渠道打通后腾退,恢复生态或农业功能。

其它控规功能

• 用地功能按照控规落实。

附表2城镇开发边界内村庄再开发指引一览表

功能指引

空间改造指引

村庄用地

• 维持村庄用地主导功能不变,实施村落微更新整治,修缮农房外立面、完善村内管网、道路、绿化及便民配套;

• 片区城市开发条件成熟后,可按程序转换为城镇居住用地,统筹连片改造、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其它控规功能

• 拆除村内现状建筑,严格按照法定控规落实规划用地功能,优先保障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战略发展项目落地;

• 同步统筹村民安置、村庄配套异地补建,平衡城市拓展与村民居住保障需求。

附表3老旧小区再开发指引一览表

功能指引

空间改造指引

居住用地

• 建议用地主导功能维持居住用地属性;

• 位于三江六岸、重大发展平台等战略片区的低层低效住宅,鼓励连片整体拆除重建,适度提升土地集约度,统筹配套高品质住宅、滨水绿地、社区服务中心;

• 存在局部危房、结构隐患的小区采用拆整结合模式,拆除危旧楼栋腾挪空间增补停车、养老托育、消防通道等公共配套,对保留楼栋实施结构加固、管线更新;

• 非核心区、改造经济性偏低小区以整治提升为主,仅开展外立面翻新、绿化增补、雨污分流、安防升级等微改造,不突破原有规划开发强度;

• 改造同步落实完整安置方案,统筹海绵社区、慢行系统、口袋公园布局,新建建筑风貌与片区城市界面、山水环境协调统一。

其它控规功能

• 用地功能严格按照法定控规落地实施,完整移交用于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优先保障城市道路拓宽、生态绿地、综合服务场站等公共利益项目落地,同步统筹地块周边配套环境一体化整治提升。

附表4低效商服用地再开发指引一览表

功能指引

空间改造指引

专业市场提质(批发市场)

• 鼓励市场改扩建提容,向现代化智慧批发市场转型,复合布局仓储物流、配套商业、冷链设施;

• 完善货车集散、停车、装卸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同步提升外立面与交通组织。

商业综合体改造

• 依托现有商圈,整体提质盘活存量闲置楼宇,植入零售、餐饮、文娱、亲子等多元新业态;

• 优化内部动线、公共空间,增设地下停车、便民服务配套设施

零售类

专业零售提升

(汽车4s店)

• 依托自改政策适度提容,推动集约复合化改造

• 增设新能源汽车展销、维保、充电配套,植入汽车文化、二手车、跨界休闲业态,丰富一站式汽车服务链条

特色商业提升

• 深挖本土文化打造特色IP,整合零散商铺连片改造特色商业街区;

• 联动周边文旅资源布局文创、非遗、休闲体验业态,统一管控建筑风貌、街道景观。

一般商业优化

• 维持商业主导功能,优化内部业态布局,适度更新建筑外立面与公共配套;

• 可兼容小型便民零售、社区服务业态,适配片区基础消费需求。

恢复生态/农业功能

• 建议恢复生态或农业功能;

• 近中期严控建设,待指标置换渠道打通后腾退,恢复生态或农业功能。

其它控规功能

• 用地功能按照控规落实。

附表5低效公服用地再开发指引一览表

功能指引

空间改造指引

功能转换

• 鼓励转换为社区急需的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 优化内部空间布局,配套无障碍、便民活动场地,补齐片区民生服务短板。

复合开发

• 在符合用地规划兼容管控前提下,实施地上地下一体化多功能复合开发,以基础公共服务为核心,适度叠加便民商业、配套停车、城市驿站等兼容功能,整合竖向空间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打造一站式综合公共服务节点。

设施提升

• 支持原址改扩建或就近扩容提质,翻新老化建筑结构、更新专业配套设备;

• 拓展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停车与应急疏散空间,优化流线组织与无障碍配套,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空间环境品质与运营服务水平

其它控规功能

• 拆除现状原有公服建筑,腾空地块按照法定控规落实全新用地功能;

• 同步统筹原有公共服务项目另行选址规划建设,保障片区公共服务供给不缺位。

附表6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引一览表

功能指引

空间改造指引

恢复生态/农业功能

刚性腾退

• 近期开展建筑拆除、土地复垦工作。

• 建议恢复生态或农业功能;

• 腾退后进入指标池,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边界内/重大平台置换。

有序腾退

• 近期无法开展的,中远期结合城市土地综合整治计划有序安排建筑拆除与土地复垦工作。

文旅发展

• 鼓励用地转型调整主导用途,适度培育文旅休闲、乡村服务、文创体验类业态;

• 结合建筑保存现状差异化实施更新,建筑风貌完好的予以保留修缮,空间不足的适度改扩建,结构破损严重的拆除后原址重建文旅载体;

• 统筹配套游客集散、乡村停车、慢行步道、生态绿化配套,协调建筑风貌与周边山水乡村环境统一。

三产融合

• 结合村庄规划、乡村发展项目需求灵活转换用地功能;

• 优先布局服务农业生产、乡村生态、村民生活的基础配套设施;

• 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农事体验等融合产业,严控产业规模与排污标准,避免干扰村民居住环境。

保留现状功能

• 允许在原规划条件内自改,侧重环境整治提升;

• 近中期保留现状空间格局与功能,远期结合实际发展需要适时开展再开发;

• 低效宅基地仅允许建设修缮、提升环境品质,完善基础配套,不改变核心用途与规划条件,不允许新建或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