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2024-2035年)》草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8 10: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强化工业发展空间保障,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12号)以及工业用地规划和利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金华开发区实际,特编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7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反馈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或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箱:zgkfqfj@126.com。
(2)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0579-89150307。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8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2024-2035年)》草案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规划基期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年-2035年。
二、工业控制线管控方式
为促进工业用地布局优化,工业控制线分两级进行管控:
1.一级控制线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保障城市工业经济长远发展而确定的工业控制线。原则上,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规模不低于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总规模的80%。
2.二级控制线作为一级控制线的补充,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现状工业用地总规模、结合城市发展阶段未来可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
三、划定要求
单个工业区块范围界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得低于该区块总用地面积的60%。工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M(含工业新业态用地M0)、物流仓储用地W。
四、划定方案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工业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工业用地总规模不少于3.1万亩,本规划划入工业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规模3.1057万亩。其中,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总量为2.5445万亩,占全区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总规模的比例为81.93%;二级工业线内工业用地总量为0.5612万亩,占全区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总规模的比例为18.07%。
五、管控原则
按照“规模总量不减少,空间布局更合理”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工业用地应结合城市发展,逐步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开发区(园区)、平台外工业用地向开发区(园区)、平台集聚发展。
六、工业控制地块划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