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市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5-07-09 10:5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17日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在法定公告期内,截至2025年7月2日,我单位共收到1条意见,已采纳0条,解释1条(详见附件)。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1017。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
《市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表(社会公众)
序号 | 途径 | 反映人 | 主要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官网、电话 | 某网友 | 你们的这个公告严重违背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7月22日印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第一条,第5条,第9条,第15条的有关规定!我们准备向上一级部门反映,不排除行政起诉!!!!!! | 解释 | 已与您电话联系,您的意见我局会认真研究。如您有具体办证问题,可拨打婺城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0579-82487103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