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5]94号)
发布日期:2025-07-08 17: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金登公字[2025]9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092503 | 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702101032GB00018F00010001 | 婺城区罗店镇洞前村 | 公告作废 |
2 | 金市国用2012第107-03782号/00339398 | 邵铁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702007010GB00176F00010011 | 八一南街1388号天龙·南国名城1幢101室 | 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