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东登公字[2025]113号)

发布日期:2025-07-18 17: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东登公字[2025]113号)

编号:金东登公字[2025]1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双龙南街858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243862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郑水成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中街村

金县集用(1991)第4272号

刘巧仙

登记机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