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东登公字[2025]113号)
发布日期:2025-07-18 17: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东登公字[2025]113号)
编号:金东登公字[2025]1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双龙南街858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2438620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郑水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中街村 | 金县集用(1991)第4272号 | 刘巧仙 |
登记机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