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5]65号)

发布日期:2025-05-23 16:5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金登公字[2025]6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金市国用(2014)第003-11771号/00411008

严梅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702003016GB00011F00010153,330702003016GB00028F00010035

凤山街288号凤凰家园14幢3-102室

公告作废

2

金市国用(2014)第003-11771号/00411008

严梅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702003016GB00011F00010153,330702003016GB00028F00010035

凤山街288号凤凰家园9#幢15室

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