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5]60号)
发布日期:2025-05-16 17: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金登公字[2025]6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1)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54018号 | 陈金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0703102028GB00002F00190039 | 金义都市经济开发区华金南街8号三盛颐景华府4幢1103室 | 公告作废 |
2 | 浙(2023)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65172号 | 徐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 金东区赤松镇赤松路899号东方融诚园5幢807室 | 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