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5]40号)

发布日期:2025-04-11 17: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金登公字[2025]4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金市国用(2000)字第36084号/00033644

戴志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宾虹路红旗小区3A幢302室

公告作废

2

金市国用(2000)字第36084号/00033644

戴志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宾虹路红旗小区

公告作废

3

金市国用(2010)第1-18148号/00311967

童爱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人民东路霞光里3号102室

公告作废

4

金市国用(2014)第107-07014号

金华市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首次登记

330703107003GB00499F00010070

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南花园2幢1-402室

依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702执23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

 

登记机构: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