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网捕鸟严打击 、相关法律须牢记
发布日期:2025-03-26 17: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鸟类是“蓝天精灵”,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不仅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色彩,也为地球的生态平衡做出巨大贡献。不过,张网捕鸟、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野生动物资源带来极大威胁。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一、相关法律规定
1.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网捕鸟类的法律责任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常见的国家保护动物
(一)国家重点保护鸟类
画眉、红嘴相思鸟、白鹇以及各种鸮类(草鸮、领角鸮、班头鸺鹠)和隼类(燕隼、游笋);
(二)国家“三有”鸟类
白鹭、夜鹭、苍鹭、珠颈斑鸠、山斑鸠、杜鹃、黑水鸡、白骨顶、凤头麦鸡、喜鹊等。
三、处罚案例
2022年,王某为非法牟利,购买捕鸟网、诱鸟声音设备用于捕抓野生鸟类。截至2023年4月,王某合计抓捕野生鸟类800只,非法获利6.3万元。案发后,王某家属向公安机关上缴非法所得赃款6.3万元。
经鉴定,王某捕获的野生鸟类包括草鹭、牛背鹭、绿翅鸭、黑水鸡、鹤鹬等,均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野生动物,价值在一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没收违法所得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