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5-03-24 17:3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13日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5年3月2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8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1017。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