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2025] 01号
发布日期:2025-03-13 15: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2025] 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 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江志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厚大村 | 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46359号 | 江斌 |
登记机构: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