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六中单元03街区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1 10: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科学合理指导六中单元03街区的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片区发展,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婺城区六中单元03街区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详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详规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告栏、新狮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或发送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邮箱:gtwcfj@163.com;

(2)电话方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82368659;新狮街道办事处19016919352。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日

金华市婺城区六中单元03街区详细规划修改(草案)主要内容

一、修改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六中单元03街区,东至规划玉屏街,南至二环北路,西至金盆街,北至杭金衢高速公路,规划面积58.38公顷。

二、街区主导功能

街区为居住、商业主导区。

三、规划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建设用地33.24公顷,占规划用地的56.94%;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25.14公顷,占规划用地的43.06%。

四、修改内容

(一)用地布局规划

修改前规划用地面积58.38公顷,其中:规划居住用地10.26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7.58%;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33公顷,占规划用地的0.57%;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9.68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6.58%;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9.50公顷,占规划用地的50.53%;规划村庄建设用地7.30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2.50%;规划公路用地0.90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54%;规划非建设用地0.41公顷,占规划用地的0.70%。

修改后规划用地面积58.38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64公顷,占规划用地的6.24%;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14公顷,占规划用地的8.81%;规划物流仓储用地2.39公顷,占规划用地的4.09%;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16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7.40%;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54公顷,占规划用地的4.35%;规划村庄建设用地7.96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3.64%;规划公路用地1.45公顷,占规划用地的2.48%;规划非建设用地25.10公顷,占规划用地的42.99%。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道路按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四个等级,形成“三横两纵”骨干路网框架体系。

高速公路:杭金衢高速公路红线宽度42米。

城市快速路:二环北路红线宽度80米。

城市次干路:金盆街红线宽度30米;冰壶路红线宽度30米。

城市支路:朝真路、玉屏街、纵一路、横一路、纵二路和横二路。红线宽度8~2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