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山隐庐园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17: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浙江耀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望山隐庐园临时用地于2022年5月9日通过审批(金自然资规许临地字〔2022〕第02003号),使用期限为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面积约4374平方米(合计约6.5610亩,用地范围以勘测界定图为准),土地利用现状为园地,使用功能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用房、其他临时工棚等用途。
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面积约4194平方米复垦为园地,约180平方米保留为农村道路,拆除地上临时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2024年12月24日,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长山乡人民政府、望山新村相关人员对该地块临时用地进行了外业踏勘和内业资料审查,一致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2月06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或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579-82487105,82488093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