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4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20 16: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自然资规办提〔2024〕57号

范文毅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自2022年以来,金华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攻坚战,聚焦“供而未用、低效工业企业、低效仓储物流用地、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工业用地集中连片”五大领域,大力盘活“散乱、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全力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2023年,全市整治供而未用工业用地4652亩,整治低效工业企业用地44064亩,整治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33.12万平方米,整治低效仓储物流用地3807亩,集中连片整治18690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形成单宗面积50亩以上地块103块,单宗面积200亩以上地块25块,实现空间拓展,亩均效益提升。

2023年9月5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我市成功入选试点城市(全国43个、省内6个)。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领导小组;相继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市资规局牵头多轮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拟定《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并于4月19日经八届市委全面深化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二、下步计划

(一)强化上下联动,加强政策创新

本轮试点强化以政策创新支撑低效用地再开发,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一是建立“1+4+10”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体系。“1”是指市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领导小组,“4”是指资规、经信、建设和农业农村等4个牵头部门,“10”是指承担主体责任的各县(市、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快构建纵向贯通的“1+8+X”规划体系。本轮试点突出强调规划引领作用,以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统筹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1”是指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纲要,“8”是指市区和7个县(市)的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X”是指若干个试点项目的详细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规范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三是建立“1+4+X”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1”是指《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4”是指4个牵头部门的工作子方案,“X”是指若干配套政策。自然资源部文件鼓励各试点市针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以政策创新支撑再开发工作,把试点政策红利真正落地见效。目前,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布置永康、武义等地探索边界外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兰溪探索将边界外低效与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结合政策、东阳探索改变土地用途管理办法等,以期充分发挥试点政策的叠加效应破解难点堵点问题。

(二)全面调查排摸,积极谋划项目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2023年12月,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金华市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标准》、《金华市低效用地调查工作指南》等文件,全面推进全市低效用地调查。截至4月底,各县(市、区)已按部、省要求完成调查,形成省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同时,认真组织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锚定“港、廊、链”主战场,聚焦城市更新、低效工业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村庄整治等4大领域,结合试点政策探索点,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成果为导向,以点带面谋划一批“试点中试点”项目。

(三)优化分类整治,加强帮扶提升

为确保各类企业稳步整治提升,市经信局牵头制定《金华市低效工业企业整治帮扶提升2024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大力推进低效工业企业整治帮扶提升工作,促进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市场、经济等手段方法,分类施策,规范提升企业亩均效益。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低效企业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一企一策”;以提升资源产出效益为出发点,帮助企业加快改造提升,腾笼换鸟,对产出效益低,在落后产能淘汰、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且提升无望的低效企业,科学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予以清退。

再次感谢您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破解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堵点”“痛点”,助力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希望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人:徐理䶮 联系电话:0579-82469849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