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金华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发布日期:2024-04-16 19: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金华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5月09日。
登记单元名 称 | 金华江 | 登记单元号 | 330702331000001 | ||
坐 落 | 浙江省金华市 | 空间范围 | 东:沪昆线; 南:宾虹西路; 西:漪溪; 北:婺江西路。 | ||
登记单元 总 面 积 | 742.54公顷 | 国有面积 | 632.97公顷 |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 民 | 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 森林资源:20.11公顷, 水流资源:512.46公顷, 湿地资源:11.26公顷, 草原资源:19.03公顷, 荒地资源:0.52公顷。 |
所有者职责 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其他类型面 积 | / |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金华市人民政府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8号 |
联系电话:0579-82468183 |
附 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