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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金华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发布日期:2024-04-16 19: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金华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5月09日。

登记单元名   称

金华江

登记单元号

330702331000001

坐  落

浙江省金华市

空间范围

东:沪昆线; 南:宾虹西路;

西:漪溪; 北:婺江西路。

登记单元

总 面 积

742.54公顷

国有面积

632.97公顷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    民

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森林资源:20.11公顷,

水流资源:512.46公顷,

湿地资源:11.26公顷,

草原资源:19.03公顷,

荒地资源:0.52公顷。

所有者职责

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其他类型面   积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金华市人民政府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8号                        

联系电话:0579-82468183

附    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