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8 14: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市资规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以全面提升资规领域依法行政能力为导向,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重点聚焦案件应复、应诉和行政争议化解,强化普法宣传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
全面落实单位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局党委专题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讲话等,局班子成员谈认识、谈体会。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案件旁听庭审观摩活动,让庭审现场成为法治的讲堂。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学习业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二)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研究,《金华市金义都市区规划协同管控规定》列入市人大2024年立法调研项目,目前已研究成立立法工作专班,拟定调研方案。《金华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与补偿办法》列入市政府规章预备项目。加强征收领域制度规范。2023年,起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起草的《金华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目前正报金华市政府批准。
(三)健全依法决策体系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制度,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关于重新公布(或调整)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核机制,利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8个政策文件、6个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92件信息公开答复等开展法制审核,做好68件规章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的建议反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安排,对我局负责起草的《金华市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政府令45号)、《市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金政发〔2004〕19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0〕77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60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做好清理工作。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工作组织体系,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制定《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的通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流程。依托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与新闻媒体联动、相互补充,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征地拆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矿政管理等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信息及办事程序。同时,运用金华市主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2023年通过局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4264条,其中局网站公开信息3940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4条。共收到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21件,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的公开信息。
(五)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以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为依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梳理形成监管事项清单268项。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测绘地理信息、土地复垦、城乡规划等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着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分四批次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划转事权交接协议》,将市级层面21项资规领域、139项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同时,梳理报送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指导案例或优秀案卷、执法指引、执法文书范例等资料,供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参阅。制定实施了《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和市区乡镇自然资源管理中心人员下沉乡镇(街道)方案》。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下沉金义新区、金华开发区乡镇(街道)编制10名,下沉人员8名;市区乡镇自然资源管理中心下沉乡镇(街道)编制52名,下沉人员36名。通过力量下层,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进一步成熟。
(六)全面落实推广行政行为码
目前,资规系统已全面整合融合行政处罚自建系统,全面使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实现行政处罚100%自动赋码、行政处罚文书100%使用电子签章并自动生成水印、行政处罚决定书100%线上生成、执法线索100%有回应并形成处置闭环。
(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我局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制定年度执法监查计划,实施综合查一次,减少对企业执法监查。同时,严格执行月度违法执法,早发现早处置,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以消除违法状态为主(自行拆除整改或违法补办),对主动纠错整改到位的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八)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
组织各县(市、区)资规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实时填报,完善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典型案例数据库,并根据系统填报情况对县(市、区)行政争议做好动态研判评估。通过参加会审、举行听证会等方式提前介入,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调解协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做好应复应诉。2023年,全市共办理新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67件,其中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6件,已审结案件“零败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件,败复3件(市本级、兰溪局、浦江局各1件)。全市案件中市本级办理新收案件2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1件,化解撤诉2件,无败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败复1件。
(九)持续加强信访化解力度
出台《资规(林业)系统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办信。完善信访接访机制,制定“信访速报”机制、“必接访必会商”机制,信访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形成闭环。一是信访举报受办量逐步下降。2023年度,全市资规系统信访受办2355件,同比下降12.6%。其中,磐安下降60%,义乌下降34.9%,浦江下降34.6%。全市资规系统重复信访比例下降5.8%,其中,兰溪重复受办量下降17.1%,义乌下降16.4%,浦江下降16.2%。二是全市资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市局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督促属地落细落实化解工作,切实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同时建立月晾晒制度,对化解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资规部门发送督办函。部交办160件重点信访件、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重点信访问题116件、省厅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共66件,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化解任务。三是重要会议活动信访保障有力。全国两会及亚运会等敏感时期,进京赴省走访“零”登记。
(十)深入推进“以案治本”行动
一是着力加强我局行政败诉败复案件情况分析。对败诉案例进行梳理,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选编13件败诉败复典型案例印发全市资规系统干部学习。二是继续推行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明确行政争议化解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和化解流程,对有败复败诉风险的案件发送提醒函,通过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充分发挥各地在行政调解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开展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以案治本”工作。制定《2023-2024年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梳理问题清单、案件及治理目标等,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疏通各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
(十一)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
落实八五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紧扣重要时间节点,进社区、进基层,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向群众普及耕地保护及土地管理知识,接受群众政策咨询,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在全市范围征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选取10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
围绕全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2025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和责任分解清单,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实现资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资规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二)强化行政复议诉讼源头治理
建立全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预警工作机制。围绕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发案量、行政争议败复败诉率下降,行政争议化解率上升的目标,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有败复败诉风险的及时发函提醒警示,落实行政争议化解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对行政争议案件多发、高发领域,加强与法院、行政复议局的沟通合作,争取司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下降,行政争议败复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和创新
做好2024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的推动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通过规范决策过程促进行政行为的质量和效率提升。
(四)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以案治本”
落实败复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发生行政争议败复败诉的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报告”,降低同类案件发生。对各地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规范化征收指引》修订。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围绕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重点领域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和路径。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