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2-26 09:4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金登公字[2024]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50265

浙江省金华市罐头食品厂

注销登记

330702004002GB00205F00010011

河盘桥路44号七里殿宿舍11幢2-403室

作废

 

公告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