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金东区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原浙江名印包装有限公司位于金东区金园路128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29812平方米。
相关权益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 金东区 人民政府反馈,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