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3 14:4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政策要求,指导并规范金华市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作,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规划》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2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发送至邮箱:536512316@qq.com;
(2)联系电话: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处,0579-82064602;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9-82462065。
《金华市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金华市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11个街道(城东街道、城中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江南街道、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新狮街道、秋滨街道、东孝街道、多湖街道)、7个镇(罗店镇、雅畈镇、白龙桥镇、孝顺镇、傅村镇、塘雅镇、赤松镇)、4个乡(竹马乡、乾西乡、苏孟乡、长山乡)、2个乡镇托管区(曹宅镇、澧浦镇),总面积约800平方千米。
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指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包括金华主城和金义新城两部分,总面积约338平方千米,其中金华主城244平方千米,金义新城94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1)近期,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能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已建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基本消除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新建城区不新增内涝积水点。
(2)远期,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匹配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全面达标。实现:1)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2)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3)发生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规划指标
由城市内涝防治标准、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化利用这4项指标组成。
序号 | 指标 | 现状(2022年) | 近期(2027年) | 远期(2035年) |
1 | 内涝防治标准 | 局部达到30年一遇(136.0毫米/24小时)。 | 达标区域(建成区55%以上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毫米/24小时)。 | 中心城区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136.0毫米/24小时)。 |
2 | 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 基本采用1~3年一遇标准 | 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5年一遇;非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3年一遇;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3~5年一遇;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0~30年一遇。 | |
3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75%(约建成区31%面积) | ≥75%(建成区55%以上面积) | ≥75%(建成区大于80%面积) |
4 | 雨水资源化利用 | 50万吨/年 | ≥120万吨/年 | ≥180万吨/年 |
注:1、内涝防治标准: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对应降雨量136.00毫米/24小时,数据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3〕20号)。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内涝防治系统规划
1.防洪堤规划
金华市城市防洪规划分为七大片,19个防洪区块。规划区内河道总长约为44.42km,城市防洪堤总长79.5km,其中规划10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22.8km,5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50.9km。
2.水库防洪规划
对山下吴水库进行扩容改造,对山口冯水库溢洪道进行改造,同时开展山口冯水库至山下吴水库的连通隧洞、山下吴水库至长岭水库的连通渠的建设。
3.内河水系规划
(1)现状河道整治:联网络——开展下王溪、长湖2条水系连通整治;强链条——开展通园溪、赤松溪、回溪、王坦溪、玉泉溪、乾溪(鹿田溪)6条河道综合整治。
(2)规划新建水系:结合地块开发和城市更新,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确定的水系布局提升水系网络连通性,并满足周边地块的雨水排放要求,规划新建水系包括郭塘溪区域水系、长湖区域水系、王坦溪区域水系、下王溪区域水系、湖海塘区域水系。
4.调蓄水体规划
规划建设雨水调蓄水体共14处,金华主城10处,金义新城4处。根据调蓄水体各自对应的汇水范围面积计算所需的调蓄容积,再结合景观水位考虑设置相应的调蓄水深,调蓄总容积约85.15万m3。
5.排涝泵站规划
排涝泵站保留利用7座,近期新建排涝泵站4座(含在建3座),远期规划新建排涝泵站7座,至规划末期,中心城区共设排涝泵站18座,总规模276.73 m3/s。
6.内涝风险点整治
内涝风险点整治主要对城市内涝风险较高的点位进行整治。在划分内涝风险区的基础上,结合现状调研情况分析,识别局部下沉空间及低洼区域并进行内涝风险点分级,共识别出11处内涝风险点位,对11处内涝风险点位提出相应整治措施。
7.超标降雨应对措施
根据配置标准增添防汛排涝设备,提升应急抢险能力。按照需补充的应急抽排量,规划金东区移动排涝装备规模为4.25万m3/h。
(二)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1.排水体制
(1)城市市政排水系统一律执行雨污分流制,分流制地区禁止雨污混接,现状分流制系统应实施彻底的混接排查整治;
(2)针对源头排水单元,条件具备的地块应积极推行雨污分流改造,对于近期难以实施分流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建筑,近期执行“大分流、小截流”的排水体制,远期结合城市更新与发展,逐步建设完善排水用户源头污染控制系统。
2.排水分区划分
依据规划水系、铁路、高速等地理分隔情况等因素,将中心城区细化为47个排水分区。
3.雨水管网规划
(1)新建雨水管网规划
对于集雨面积小于2 平方公里的管段,采用推理公式进行计算;对于集雨面积大于2 平方公里的管段,采用水力模型进行校核和优化。
(2)现状雨水管网改造规划
对于现状不满足规划标准的管网,可结合城市旧城改造、道路改造、积水点治理等相关工程进行改造,改造后应满足排水管渠设计标准要求。
至规划末期,金华市区中心城区规划新建雨水管渠583km(金华主城461km、金义新城122km),规划改扩建雨水管渠17.89km(金华主城)。
(三)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1.雨水径流控制
依据河道水系、路网、控规单元以及排水管网、地形地貌等因素,将中心城区细化为70个管控分区。根据各分区本底条件、建设情况、用地性质、建设开发计划等因素,分解径流控制目标,对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进行逐级分解,不断调整各个分区的目标,采用面积加权平均方法核算总目标,使之达到75%的目标要求。
2.径流污染控制
(1)初期雨水污染控制: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基本思路。
(2)溢流污染控制:通过雨污混接改造以及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推动,同时针对雨季溢流严重区域通过建设初雨调蓄池进行控制。结合《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片区建设开发计划,规划初雨调蓄池8座。
3.雨水资源化利用
对新开发建设或改、扩建的区域,要建设雨水利用工程。区域雨水利用工程规划应与区域排水规划同时开展,建筑与小区的雨水利用工程规划宜在建筑与小区的前期规划中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应采用分散模式,结合利用,实现供需平衡。通过对雨水的下渗、回用等综合利用,可就近补充地下水、浇灌绿化和冲洗道路,达到减小外排水量和峰值流量、节约水资源的目的。
(四)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共58个,包括内河水系治理类项目8个,城市调蓄水体类项目7个,排涝泵站类项目4个,雨水管渠建设类项目37项,信息化工程类项目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