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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地入选第三批“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

发布日期:2024-01-10 10:3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省林业局公布第三批“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名单,婺城区罗店镇鹿田村、金东区曹宅镇千人安村、东阳市东阳江镇、义乌市后宅街道李祖村、磐安县盘峰乡榜上有名。

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是展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需要的重要节点。随着生态文明改革的推进,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保护地与社区、保护与发展对立的思维惯性被打破,一场重大的变革正在发生。在“八八战略”“千万工程”的战略方向下,金华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创新融合发展机制”,“社区发展,全民共享”基本原则,实施名山公园提升工程、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名山带富”行动,走出了一条保护地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接下来,金华将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不断提升融合发展内涵,在管理规范、保护有效、风貌协调、产业发展、社区和谐等方面将“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打造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