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3]84号)

发布日期:2023-09-26 10: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金登公字[2023]8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62221号

潘小芬、金华市美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预转现

330703019004GB00039F00010017

金东区多湖街道东静路128号云筑花园1幢1-1102室

作废

 

公告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