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3]81号)
发布日期:2023-09-14 16: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金登公字[2023]8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628号 | 郑丽丹、金华天璟置业有限公司 | 预转现 | 330702104013GB00413F00050029 | 婺城区白龙桥镇东堰街921号观澜江境小区10幢2-401室 | 作废 |
公告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