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金东区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原 陈金明 位于东孝乡工业小区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5815.8平方米。
相关权益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 金东区 人民政府反馈,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3 年 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