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东湄单元(ZX-39)海棠东路以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3-01-13 09: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规划范围
东至规划复兴街、南至海棠东路、西至武义江、北至环城南路,规划总面积3.22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金华市中心城区的东南门户区,是包含商务、产业、居住、休闲、郊野的复合功能区,是数创活力的产城融合示范区,是武义江边山水相融的未来宜居新区。
三、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常住人口规模为3.3 万人,其中村庄安置人口0.8 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322.15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95.90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60.8%。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双链双带,一片一核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双链:滨水活力公园链与中央绿谷公园链。
双带:东市南街都市经济带与海棠东路产业拓展带。
一片:山水生态片。依托金东独特山水格局,围绕潭头山及其周边山林田园,形成极具郊野特色的山水生态片。
一核:未来核心综合体。
沿东市南街和中央绿谷公园链交叉节点打造未来创新综合体核心,将商务中心与文化中心相结合,创建城市地标建筑。
四组团:未来生活组团、创新智造组团、研学生活组团、生态宜居组团。
五、土地利用规划
(一)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78.8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0.27%。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56.03公顷,商住混合用地22.86公顷。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9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9.15%。包括了文化用地(A2)、中小学用地(A33)。规划文化用地2.84公顷,中小学用地15.09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在中央绿谷公园南侧、横四路与东市南街交叉口两侧布置形成2处综合商务中心。
规划工业用地13.3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80%。于武义江滨水公园内保留1处创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30公顷。于东市南街的东侧、沿海棠东形成5处一类工业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11.02公顷。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53.4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30%。其中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52.77公顷,交通场站商业环卫混合用地面积为0.71公顷。交通场站商业环卫混合用地布置于纵四路与横五路交叉处,形成1处公共交通场站综合体。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9.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85%,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组成。其中公园绿地主要为中央绿谷公园绿地和武义江滨水公园绿地,占地面积为19.50公顷;防护绿地主要为高等级道路两侧的带状防护绿地,占地面积为9.60公顷。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4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0.23%。为1处规划变电站。
规划非建设用地126.25公顷,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其中水域主要由河流、溪塘构成,用地面积22.72公顷;农林用地面积约103.53公顷。
(二)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三横三纵”骨架路网体系。“三横”:环城南路,道路红线宽度80米;横四路,道路红线宽度28-30米;海棠东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三纵”:东市南街,道路红线宽度52米;纵四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复兴街,道路红线宽度40米。
六、六线控制要求
规划单元内共涉及红线(道路)、蓝线(水域)、黄线(市政基础设施)、橙线(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绿线(绿地)。规划单元内不涉及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
1.红线(道路):道路红线是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其中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需要强制性控制的城市支路应实位控制,其他城市支路、立交、城市广场的控制范围可以虚位控制。红线控制面积52.77公顷。
2.蓝线(水域):规划单元蓝线控制在武义江河岸、赤山溪及东北部田园内的池塘、河道、零星水体。蓝线控制面积22.72公顷。
3.黄线(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单元黄线控制项目为1处110KV变电站及1处处交通场站商业环卫混合用地,黄线控制面积1.16公顷。
4.橙线(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橙线主要包括30班小学2处、27班初中1处、24班高中1处以及2处文化用地。橙线控制面积17.93公顷。
5.绿线(绿地):绿线主要包括1个市级公园,1个区级公园,2个小区级公园及沿河、沿路的线状公园和防护绿地。绿线控制面积29.09公顷。
6.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界限):规划单元内无紫线。
七、配套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高中1所、现状幼儿园3所、现状街道办事处1所、现状街道机构养老1处、现状街道文化活动站1处、现状社区居委会2处、现状社区文化活动站2处、现状社区体育活动站2处、现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处,现状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新增规划初中1所、规划小学2所、规划幼儿园2所、规划社区居委会2处、规划社区文化活动站3处、规划社区体育活动站3处、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处、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规划儿童活动中心1处、规划公交场站1处、规划变电所1处、规划环卫设施站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