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2]286号)
发布日期:2022-09-06 15: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金登公字[2022]28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9)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949号 | 王文胜、金华元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预转现 | 330703001808GB00240F00010012 | 金华市东孝街道东兴路777号江上明月小区1幢2-101室 | 作废 |
2 | 金县集用(1992)第108-01003号 | 金文银 | 宅基地使用权 | 330702108010JC05280F00010001 | 汤溪镇金家村 | 作废 |
公告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