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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规局倡议: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发布日期:2022-06-15 14:3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6月13日至19日是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绿色低碳,节能先行”;6月15日是全国低碳日,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6月13日至7月12日是浙江省节能宣传月、金华市节能宣传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倡议如下:

全市各级资规部门要深入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浙江省节能宣传月、金华市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是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积极参与国管局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云宣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云展播,学习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公共机构在节能降碳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效。

二是全国低碳日当天要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低碳宣传活动。鼓励大家“少开一天车”、减少电梯及空调使用等,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三是要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在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扎实有序开展宣传活动,张贴“拒绝白色污染 公共机构在行动”宣传画、“瓶中不剩水 每滴皆珍贵”宣传画,张贴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识,通过宣传栏、显示屏、横幅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是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贯彻《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节能降碳绿色办公行动指南》,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复核、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反对食品浪费等重点工作,倡导“光瓶”行动,开展“光盘行动”,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绿色低碳贵在坚持,“双碳”行动节能先行。让我们遵循《节能降碳绿色办公行动指南》,养成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约粮食、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等各方面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约一滴水、一滴油、一张纸、一度电、一粒米,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各类电器待机能耗,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