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润根副局长将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于1月17日上线与听众开展交流
发布日期:2022-04-02 1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1月17日行风热线节目:
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上线人员名单:
贾润根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纯刚 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负责人
各位听众、主持人:
大家早上好!
一个物种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一个基因可以影响一个民族的兴衰。2021年10月,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领导人峰会上指出: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野生动植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这样说,没有野生动植物将没有我们这个美丽可爱的世界。
我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规定,每年4月份是“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其中4月10日至16日,是“爱鸟周”。2022年是全国第41个爱鸟周,今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浦阳县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届时期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一、金华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情况
1.野生动物资源情况
金华市地处浙江省中部,国土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61.8%,拥有陆生野生动物4大类31目89科404种,其中兽类66种,鸟类281种,两栖类 15种,爬行类42种。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占全省的51.14%。拥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0余种,如中华穿山甲、黑麂(jǐ)、白鹳、猕猴、鬣羚、草鸮(xiāo)等。
2. 野生植物资源情况
金华市维管束植物有251科2540种,占全省种数的46.1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0余种如香果树、鹅掌楸、金钱松、浙江楠等。
二、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四大亮点
1.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数量居全省第二。借力浙中生态廊道和全省大花园建设等中心工作,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创建。成功创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数量达到40个,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实现县域全覆盖,让野生动物拥有更多可选择的栖息地和“避风港”。
2.全省唯一野生动物重点实验室在金华。依托浙江师范大学建设全省唯一的野生动物重点实验室,配备高端仪器设备38台,引进博士人才28名;当前实验室正积极申请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资质,已获得省司法厅初步核准。
3.亚洲规模最大的野生动物标本馆——东阳横店·中国野生动物世界,标本馆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相当于7个标准的足球场)。
4.全国最大的喂鸟器生产基地。金华拥有全国最大的生产鸟类喂食器企业,喂鸟器目前主要用于出口,每年为国家创汇超过1亿元。
三、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九项举措
一是建立专职机构。金华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林业系统资源,根据形势需要将木材检查站(或木材运输巡查大队)调整为野生动植物保护队伍,建成市、县两级基本覆盖的专职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增加至87人,中级以上职称占比46%,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实现了野生动物有人管、有人护,为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壮大保护联盟。成立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挂靠实力企业实现行政单位脱钩运行,积极发展和吸收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团体等力量加入协会,会员超过300人,有效壮大了野生动物保护联盟。2019年2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赵胜利带队来金华专题调研协会脱钩运行工作。2019年9月,全国志愿保护野生动物“护飞行动”在金华举办,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参加现场活动。2020年,协会与检察院系统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专家制度,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夏季蛇扰是许多家庭的梦魇,为做好应急处置,金华市先后招募蛇类养殖专家、捕蛇能手组建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分区域布设并落实保险,强化与110和8890应急联动处置,5年来成功处置蛇扰1568起。2021年,主动与消防队伍合作,通过社会援助等方式,有效提升蛇扰处置效率,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四是纳入政府中心工作考核。根据年度森林浙江考核和林业重大部署,积极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纳入市对县政府工作考核,例如“健康金华”“五水共治”“美丽金华”“浙中生态廊道(大花园建设)”等,以此督促县(市、区)政府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五是开展年度工作评先。自2018年以来,根据工作考核细则每年底都对县(市、区)工作进行考核奖励,每年评选4个先进集体单位,10—15名先进个人,鼓励县(市、区)推进工作。
六是建好“救助站”。依托金华动物园,设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猛兽类、中小型动物类、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消毒防疫隔离场,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完善救护流程和台账,专业化开展救护工作,截至目前已救护野生动物4500余只(条)。
七是织好“保护网”。以政府名义发布禁猎公告,推行全域和全时段禁猎;推进以县为单位的专业化狩猎队伍建设,严控猎枪数量、压缩猎民人数,规范狩猎活动;推进野生动物肇事损害保险,今年实现县域保险全覆盖,积极保障山区林农利益。以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和各自然保护地为监测点,以广大护林员和野生动物保护队员为监测面,建立网格化监测体系,修建了陆生野生动物消毒防疫隔离场,强化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八是当好“宣传员”。积极打造品牌基地,依托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力量,建设了全亚洲规模最大的横店野生动物标本馆,兰溪第三中学成功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强化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国家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活动,制作宣传片,举办宣传活动,打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平台;强化与新媒体合作,注重以案释法,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九是加强执法打击。借力机构改革契机,市县两级森林公安陆续成建制转隶完成,各基层派出所至少配备1名森林警察专干,有效延伸森警工作触角。公安内部强化情报导侦,借助“雪亮工程”等技术硬件,健全侦查工作体系,形成情报共享、行动协同的一体化作战模式,实现精准研判、推动有效打击。2021年,立案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64起、采取强制措施524人、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93只(件)。
四、2021年金华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7点成效
1.2021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获得省政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数量居全省地市首位;
2.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两次获得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
3.成功争取全省性两项工作试点,即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和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4.2021年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在金华永康成功举办;
5.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率先全省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临时征占用土地标准;
6.率先全省完成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保额3000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70余万元;
7.成功创建浙江浦阳江国家湿地公园,创建2个省级疫病监测站,完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存在的短板
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经营企业规模小、层次低;在一些市场和偏远的山区还依旧存在非法出售、非法猎捕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科学研究比较薄弱等,存在的这些短板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
(一)野生动物认识
1. 野生动物认识误区解释
关于野生动物,人们一般认为是在野外生活的动物,事实并非如此。按照《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44条规定:人工驯养繁殖但未产生进化变异的陆生动物,也称为野生动物。
2. 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我国拥有脊椎动物大约6000多种,但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约2000余种,市民常见的野生黄鳝、泥鳅、松鼠、家禽类等都没有列入保护范围。
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动物,这些名录包含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附录III中的动物。
3. 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和管辖权
从刚才所说的保护名录可以知道,野生动物分为四个保护级别:国家一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和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不同的保护级别,涉及到审批以及行政处罚都不相同:国家一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审批职权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在省林业厅,省重点保护在地市级林业局,省一般保护在县级林业部门。省重点及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一般进行行政处罚,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将涉及刑事处罚。另外,从管理角度来说,陆生野生动物归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水生野生动物归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二)野生植物认识
1、什么是受保护的野生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我们所称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2、野生植物的分类
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可再分为一级和二级,地方重点也是一样。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300多种,例如常见的银杏、百山祖冷杉、红豆杉所有种、水杉等属于国家一级,凹叶厚朴、鹅掌楸、樟树(香樟)、秤锤树属于国家二级;我省重点保护有130多种,例如常见的圆柏、八角莲、天目木兰、蜡梅、杜仲等。
(三)野生动物主要法律法规规定
1. 养殖需办证:《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5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否则将依据第47条规定: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经营要审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7条:因人工繁育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否则将依据第48条处罚: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狩猎要双证: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我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猎捕野生动物必须按保护动物等级办理《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公安部门要办理《持枪证》,双证齐全才可以猎捕野生动物。
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获物,并处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无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满20只便可以刑事立案,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轻微的都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国家还禁止生产、销售危害野生动物的工具,如铁夹、电猫、地弓等,否则将没收生产工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4. 观赏、展览亦要审批:《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9条规定:设立以陆生野生动物为旅游、观赏景点或者举办陆生野生动物展览、表演和陆生野生动物标本展览的,须到当地林业局审批,报省和国家批准。否则将依据第40条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四)野生动物主要法律法规规定
1.获取野生植物材料必须办理采集证
野生植物的采集,是指采伐、采挖、采摘、采割、收集野生植物的植株及其根、茎、芽、叶、花、果、皮、汁液等。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野生植物的,申请人应向当地的林业局提出申请,林业局按权限审批后发放野生植物采集证。假如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野生植物的,林业局可以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假如没有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还可以吊销采集证。
2.项目建设禁止破坏野生植物
《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对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此作出评价。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对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否则将和环保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另外,挖砂、取土、采石和开垦等活动,致使野生植物受到毁坏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栽培野生植物需到林业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支持人工培育野生植物,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房前屋后种植人工培育的珍贵、稀有树木,但是人工培育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每年向当地林业局上报备案。
4.禁止野生植物买卖
国家禁止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否则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林业部门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