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09:4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切实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

制定《2022年金华市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单位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局党委专题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

年初制定《2022年金华市自然资源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确定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等,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学习和培训体系。依托支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理念落实到每个环节,不断提高资规工作的法治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传达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干在实处 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等。

(三)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研究,《金华市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条例》列入市人大立法审议项目,《金华市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列入人大立法调研项目,《金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金华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与补偿办法》列入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加强征收领域制度规范,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通过“四个强化”全面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开展《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市政府52号令)修改评估,制定并印发《金华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22]25号),减少征地补偿安置纠纷。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金华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公开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告知承诺制等柔性执法方式。

(四)健全依法决策体系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制度,按程序向社会公布《金华市区综合交通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核机制,利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8个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77件信息公开答复、90个行政合同等开展法制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以及《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对现有26件规范性文件启动再清理工作,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

(五)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

依托“天巡地查”系统建立全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机制。组织各县(市、区)资规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实时填报,完善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典型案例数据库,并根据系统填报情况对县(市、区)行政争议做好动态研判评估。今年,新收行政争议案件26件,其中受理行政诉讼16件,无败诉,行政复议10件,败复两件。从受理总量看,我市复议、诉讼案件总量下降明显,案件受理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4%。

(六)深入推进“以案治本”行动

一是着力加强我局行政败诉败复案件情况分析。对行政复议、诉讼败诉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梳理,查摆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选编13件败诉败复典型案例印发全市资规系统干部学习。二是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制定并印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预案》,明确行政争议化解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和化解流程,对有败复败诉风险的案件发送提醒函,通过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充分发挥各地在行政调解中积极作用。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以案治本”试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以案治本”行动方案,通过梳理问题清单、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健全信息公开办理制度、召开全市信息公开领域专题研讨会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程序,疏通信息公开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在推进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好的作法,并形成制度成果供全市资规系统学习。四是全面开展省政府委托下放土地审批事项评估。对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土地审批和备案情况、省政府委托下放后承接下放审批规则制定及执行情况、专项指标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开展自查,并对相关审批案卷进行检查,通过自查评估,切实提升土地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五是充分发挥庭审旁听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和引领示范作用,组织资规干部开展了两次旁听庭审观摩活动。六是建立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市中院、市司法局联系沟通,印发《金华市城市更新工作会商制度》,通过与法院、司法、建设召开“4+X”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土地征收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预防和化解相关风险和行政争议,降低自然资源败复败诉率。

(七)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街道)对接,分三批次签订《划转事权交接协议》,将21项资规领域、118项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指导各地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事项下下沉乡镇(街道)工作。婺城区146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划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所有处罚事项已划转至乡镇,金东区孝顺、鞋塘试点所有执法事项划转事宜。9月份,举办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工作培训班,邀请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一同参加,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新划转事项执法提供保障。

(八)构建资规领域全覆盖监管体系

以省权力事项库为依据,梳理形成监管事项清单268项,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并编制监管事项的监管规范、标准、流程图,协调指导“事前审批”“事后执法”,强化“前后联动”,实现三者协作配合与整体联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双随机检查,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测绘地理信息、土地复垦、城乡规划等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着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九)持续加强信访化解力度

不断深化信访积案化解机制,开展积案“清零”行动;打好积案化解专班推动、主官办信、领导包案、挂牌整治“四套组合拳”。压实信访处置限时化解、属地责任和“一岗双责”等三方面责任;健全完善一张源头管控清单,实行全员办信,着力做好“攻坚化解”、“源头管控”。全市自然资规主管部门共受办信访事项2920件,同比下降36.5%。177件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积案、333件省自然资源厅交办信访积案,13件初转重信访积案,均已化解“清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重大信访问题,提前6个月完成整改销号,入选省级示范案例。

二、存在问题

(一)全市复议案件败复率较高

今年以来,我市行政争议案件量虽然下降明显,但案件总量仍然较高,特别是行政败复量有所增加,部分败复案件还存在程序不当,履职不及时等问题。资规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重点领域问题较为突出

行政争议和败复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行政执法领域,占资规系统案件量70%以上,特别是在办理信息公开时信息漏答、答复不精准、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适用法律错误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够

自然资源的不动产登记和土地征收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特别是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土地征收补偿案件涉及面广,矛盾突出,依靠部门协调难度确实很大。但从主观上看,各地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行政争议化解率不高。

(四)队伍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储备不足

资规职能业务涵盖国土、规划、矿产、林业、测绘等,虽然资规队伍的总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监管要求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仍非常突出。此外各地法制机构人员较少,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现象比较普遍。

三、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统筹全局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

深刻领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2025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和责任分解清单,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水平。

(二)强化行政复议诉讼源头治理

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加大对案件办理质量的指导和监督。加强诉源治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和不动产登记等案件高发领域,加强部门沟通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力争从源头上降低案件总量。落实败诉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报告”制度,降低同类案件发生率。

(三)强化资规领域制度建设

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和创新,做好2023年人大立法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调研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通过规范决策过程促进行政行为的质量和效率提升。

(四)持续推进“以案治本”行动

进一步完善征地行政诉讼分级办理工作机制,各地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征地诉讼分级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深化信息公开领域专项治理,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内部监管闭环。

(五)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

全面加强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落实八五普法责任清单,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规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纠纷化解、公共服务开展专项普法,将普法工作融入自然资源管理、监督、执法的全过程。结合各地的规划馆、自然公园等特殊资源,在全市争创一批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