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5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1-24 19: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次会议 

518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自然资规办提〔20227

赵建山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坡地村镇”项目指导支持的建议》收悉,712日,经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素称“七山一水两分田”,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少,长期面临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两难”局面,但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资源较为丰富。如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减少占用平原优质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山坡地资源,构建“两山”转换的用地机制,是我省迫切需要探索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2015年,省国土资源厅等九部门联合开展了“坡地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自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各地精心谋划抢抓机遇,积极对接沟通省级有关部门,加大争取力度,全市先后有34个项目列入三批试点名单,占全省166个项目的20.5%获取用地指标3000亩,占全省9487亩的31.6%,预计项目总投资达到327亿元,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34项目中,因涉及生态红线和招商引资等因素,婺城区琅琊镇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等11个项目被取消,剩余项目23个。目前正在实施中的23个坡地村镇试点项目,总用地面积6625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138亩。

经过历年实践,试点开展为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两难”矛盾提供了新路径。通过将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山坡地块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旅游观光建设用地及绿色产业建设用地,减少各类建设对平原优质耕地的占用,建设了一批“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林田城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和产业园区试点项目,破解了用地难题,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目标,促进了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试点期较长、试点政策逐步完善等原因,各地试点项目不少项目尚未落地建设,存在生态安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开发房地产等各类问题。

自开展“坡地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以来,省坡地办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部门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1864号)。为贯彻落实好面上政策,专门配套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联席会议关于做好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将实施方案审批下放至地方政府,由地方负责监管,简化报省备案程序;开发了实施方案网上备案系统,明确操作流程、模块设置和报件样式;严格开发建设条件,明确禁止工业项目、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前期试点和面上推进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找准定位,在省坡地办领导下,加大开发指导力度,继续高水平推进坡地村镇建设一是把准导向。严格把握好生态和安全方面的底线要求,使“坡地村镇”真正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二是把严政策。严格执行“坡地村镇”建设相关政策,严防政策执行过程中走偏走歪,坚决杜绝违规建设别墅等行为发生;三是把好节奏。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开发建设,对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坡地村镇”工作继续健康顺利推进;四是把握标准。研究完善“坡地村镇”建设标准、项目验收细则等规范,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规定和规范要求;五是健全机制。密切关注各地在推进“坡地村镇”建设中政策实施效果和工作进展,积极探索健全常态化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的机制。充分发挥土地要素保障作用,为全生态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释放出更大的制度红利,为“美丽金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季炜棠   联系电话:82468171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