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1-24 19:4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
54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自然资规办提〔2022〕10号
钱忠诚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央批准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其中村集体的宅基地(类似于城市的住宅用地)不可以入市,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也不得入市,仅允许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调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但要入市的土地要符合规划,规划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入市土地必须经过依法登记等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允许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义乌市作为全国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城市,为新土地管理法修编提供实践经验。今年,省自然资源厅确定将我市26+3加快发展县的兰溪市、武义县作为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省级试点,先行开展入市前期准备工作。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摸清家底。前期,我市结合三调确权登记数据,全面摸清全市现有集体经营性用地的存量规模4086宗、面积11157亩,其中已确权3589亩,占全部32%。主要特点:区域差异性较大,兰溪2916亩、东阳3882亩、永康2274亩,3个地方占全市总规模的81%;用途差异大,工业用地6768亩,占比为61%。
(二)深入排摸工作意愿。前期,深入排摸了各地入市意愿,全市有入市意愿的50宗面积635亩,除义乌市、兰溪市、武义县以及浦江县、磐安县有较强的入市意愿。目前,全市各地有入市需求的商业、市场、民宿等用地35宗,面积469.4亩;租赁住房2宗,面积5.8亩;工业用地7宗,面积115亩;公建类用地2宗,面积32亩;幼儿园用地1宗,面积7.5亩。
(三)完成基准地价编制。2021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除武义县以外,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价格体系建设,对下一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做好价格体系支撑保障。
(四)推进试点工作。义乌作为全国试点城市已入市53宗303亩,出让金3.33亿,拟入市39宗,529亩,在入市管理、出让规定、地价管理、异地调整、增值收益调节、抵押贷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为稳审推进试点工作,兰溪和武义分别正在拟订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以及项目选择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全面放开入市交易探索经验。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农村缺乏系统性规划。目前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对农业农村的用地和三生规划缺乏系统谋划。一是村庄规划覆盖率偏低;二是原先的“多规”不统一;三是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责上,存在交叉,职能不清晰的情形。
(二)利益分配不明确。一是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标准未明确,对在不同用途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对临近镇(乡、街道)、县(市、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平衡等问题,需要有明确的标准。二是留村受益金的分配问题,为防止留村土地受益金挪用需要制定统一标准及监管机制,让受益金用到集体公益,比如村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受益人应是大部分村民,而不是沦为少数人的小金库。
(三)主体责任不明确。村集体土地主体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或其代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对政府在监督合同双方的缺失合理合法性。存在自己管自己的情形,还需对供后监管责任予以明确。
(四)基层政府意愿不强。基层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严重,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量入市,对地方政府一级土地市场可能会造成冲击,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同时,地方政府担心土地收益分配不均,造成村集体之间和村集体内部产生矛盾。
(五)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难。实践中相当大一部分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由于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在土地盘活中遇到很多难题。近期,我市正在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对于大量的集体工业用地,特别是历史上形成久远但缺乏合法用地手续的工业用地,无法通过复垦产生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也无法入市和进入二级市场,同时在收回中缺乏补偿依据。
三、下步打算
(一)做好统筹谋划。作为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切实履行好市级统筹谋划作用,进一步深入排摸全市各地的集体经营性用地底数、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的入市意愿。根据各地排摸和上级部署情况,坚定城市土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改革方向,抓紧调研制订入市政策和工作方案,为全面启动入市做好政策、机制、流程准备。同时,完善入市监管体系,确定监管主体、监管流程、监管内容等关键性问题,明确入市收益的分配对象与分配比例,规范入市收益分配。
(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抓紧指导各地编制村庄规划,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村庄区位条件、人口数量、发展现状、资源禀赋、风俗习惯等合理设定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完善配套设施,整合集聚创新要素。结合低效用地整治,整合零星用地,破散促聚,与邻近园区平台同质化,形成产业协同,产业链关联。
(三)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齐抓共管机制,促进集体土地有序利用,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大项目的集约化程度,严防低效用地的产生。
(四)扫除市场主体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疑虑。进一步明晰政策,增强市场预期,提高市场主体认同度。在集体经营性入市地块抵押、融资上,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实现入市地块与国有出让同权同能、同额度抵押,消除市场主体顾虑。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楼国强,联系电话:13566902211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