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2]308号)
发布日期:2022-11-22 16:4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金登公字[2022]30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073030 | 楼茂森 | 抵押注销 | 330702007003GB00834F00010009
| 中村路49弄38号2幢1-401室 | 作 废 |
公告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