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登公字[2022]306号)
发布日期:2022-11-11 16:3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金登公字[2022]30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53127号 | 童钰来 | 注销登记 | 330702108075GB00007F00010024 | 金华市汤溪镇琳湖街800号龙湖丽园8幢1-102室 | 根据婺城区人民法院(2022)浙0702执27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作废 |
2 | 浙(2019)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33949号 |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转移登记 | 330703101170GB00545F00050011 | 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龙庭一品·瑞园3幢301室 | 根据金东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03破11号之二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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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