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主体: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执法范围:金华市 监督举报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8号 邮编:321017 举报投诉电话:0579-12345一、行政执法依据: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 主体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等法律法规。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主体: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行人员名单,网址链接:http://zrzyj.jinhua.gov.cn/art/2021/11/9/art_1229406155_57660460.html 四、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权限: 网址链接: http://zrzyj.jinhua.gov.cn/art/2021/12/10/art_1229319498_78193.html 五、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金华市局作出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市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网址链接: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planNotice?key=3 七、行政执法事项指南 网址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001008012012004&webId=93 八、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 网址链接:http://zrzyj.jinhua.gov.cn/art/2019/9/20/art_1229406155_57657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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