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
负责自然资源综合改革、政策法规、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和行政诉讼、复议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监察、平安综治维稳、信访、8890市长信箱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处、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赵红卫,女,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浙江金华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专业。
曾任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工委副主任,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党工委书记,浙江省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金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浙江省金华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副处级)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