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自然测许〔2022〕233号)

发布日期:2022-10-11 16:5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号:自然测许2022233

申请人:浙江久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江峰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镇江滨路68号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508760

 有效期至:2027年10月09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