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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3 14:4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金华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总目标,围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为我市建设重要窗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印发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开展1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工作;开展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综合研究,完成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8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完成68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完成20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科学调整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阈值,迭代升级基于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的实时预警系统;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控,有效控制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害和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全市8个高易发区:浦江县杭坪镇西南部;东阳巍山镇与六石街道西北部;磐安尖山镇中部;东阳千祥镇北部、南马镇东部;东阳马宅镇、千祥镇东部—磐安新渥街道中北部;磐安大盘镇南部—盘峰乡北部;婺城塔石乡中北部区域;武义桃溪镇、俞源坦洪乡、新宅镇、王宅镇交界等区域。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2.重点防治区。全市共有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别是:东阳六石街道北部和巍山镇西北部;东阳白云街道、南市街道和城东街道一带;东阳湖溪镇、东阳江镇、佐村镇三单乡与磐安玉山镇、胡宅乡、尖山镇交界;东阳千祥镇、南马镇、马宅镇与磐安安文街道、新渥街道交界;武义西联乡东南部、桃溪镇南部、坦洪乡北部和王宅镇南部;婺城塔石乡西部等部分区域。重点防治区山区人口集聚区、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和低丘缓坡开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地质灾害防灾体系

1.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科学分析十四五面临形势,按时保质完成并实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完成10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及发布工作。

2.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工作。 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武义县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工作,形成适合金华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成果,加强试点成果的经验总结和全市推广工作。

3.深入推进地质队员驻县进乡专项行动。全面深化地质灾害防治千名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行动,制定 2021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地质队员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提升地质灾害动态防治能力。

(二)全力保障汛期安全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及工程治理项目等重点防范区域,完成山地丘陵区切坡建房调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2.建设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平台。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基础上,建设集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预报、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为一体的市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平台,配合地灾智防APP,在汛期提供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的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地质灾害风险“五色图”的及时发布及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时预警提示单的生成。

3.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工作。在明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概念基础上,强化风险防范区管理理念,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日常管理、应急管理、源头管理、数字化管理要求,按照“一区一码、一码管灾”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员(网格员)信息、监测预警信息等全部纳入“风险码”统一管理,加快地质灾害从隐患管理向风险隐患双控转变。

4.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前准备好应急车辆、应急物资及现代化救援设备等,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地质灾害险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做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1. 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工作。开展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综合研究,完成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8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不同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区划,编制成果报告和图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和风险评估模型,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2.提升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网络。 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分类分级监测,提高监测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推广应用普适型监测仪器装备,完成68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确保汛期前入网运行。在磐安县建设自然资源部浙江地质灾害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3.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落实即查即治制度,将新发生地质灾害点列入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及时开展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治理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强化落实治理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治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1年实施综合治理20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各级财政、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要,保证重点工程的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制定督查计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培训。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五个一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地球日 “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日,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增强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