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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金华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核查和质量评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7 14:3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采购人: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核查和质量评价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低价中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要求

1

金华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核查和质量评价

9万元

详见附件1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次采购项目谢绝竞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六、投标人应出具的资料:

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7时30分;

地点:金华市永康街205号809室。

招标咨询:章先生,13375898866。

 

 附件:1.金华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核查和质量评价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2.询价通知书

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金华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核查和质量评价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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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查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方案》;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通知》;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

    二、核查对象和办法

    核查10个疫情发生乡镇除治任务完成情况核查乡镇名单由采购人确定。

    内业核查:根据当地林业部门的秋季疫情报告、防治方案等确认乡镇疫情发生面积。核查疫情乡镇的防治作业合同、防治作业台账、防治资金支出情况、监管人员聘用合同等,确认防治作业面积,估算任务完成率。

    外业检查:检查乡镇境内主要是“四边”区域是否有未除治的松材线虫病发生山场;随机抽查不同防治区域的3个以上作业小班,检查除治质量。每个小班检查10个伐桩及周围(10以上)山场是否清理干净,枝桠材是否连同松材全部清理下山。(记录核查地块、伐桩等位置信息,核查的小班信息等)。

    除治质量标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提交评价报告:对乡镇的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质量等作出评价。发现的未完成除治任务的地块,登记地点、面积及危害情况等文字信息和图片资料。

    三、调查工作要求

    (1)供应商需制订核查工作方案、核查技术规程、参与核查的主要工作人员名单及工作简历等,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工作方案、技术规程等,由成交供应商组织实施。

    (2)组织3个以上核查工作小组,分组开展核查工作。小组负责人须具备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工作经历。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核查工作。

    (3)抽查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人工费、住宿费、文印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需应组织参与核查人员学习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政策、知识,开展廉政纪律和安全警示教育,项目实施人员在核查期间产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1630日前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核查工作,2021710日前提交核查报告。

     

     

     

     

     

     

     

     

     

     

    附件2

    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单位于 2021  3  24  17 30分前(询价截止时间)将本询价响应文件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   

      

    具体需求

    实际报价

    单价

    总价

    金华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核查和质量评价

    详见附件1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联系人:章培                                     联系电话:82132168

                                                  2020317日(盖章)

    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填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日(盖章)

    注:1、本询价单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

        2、供应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供应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