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16: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054F/2021-01920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时间: | 2021-11-26 16:3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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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区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传真:0579-82468170;
2.通信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邮政编码:321000。
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双龙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区营商环境,现将市区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通知如下:
一、将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含仓储、小微园)和划拨用地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涉及相关市级平台、金磐扶贫开发区和双龙风景区等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三、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含仓储、小微园)和划拨用地的收回,由区政府(管委会)审批。
四、市资规局的审核事项同步委托下放给各区政府(管委会)。
委托下放的审批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利基本码 | 权限下放单位 | 下放方式 | 承接部门 |
1 |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 许可-00135-002 | 金华市人民政府 | 委托 |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
2 | 收回土地使用权 | 审批事项 | 金华市人民政府 | 委托 |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