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16: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54F/2021-01920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时间: 2021-11-26 16: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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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区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传真:0579-82468170;

2.通信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邮政编码:321000。

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26

附件:

关于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双龙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区营商环境,现将市区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委托下放通知如下:

一、将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含仓储、小微园)和划拨用地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涉及相关市级平台、金磐扶贫开发区和双龙风景区等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和划拨用地,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三、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含仓储、小微园)和划拨用地的收回,由区政府(管委会)审批。

四、市资规局的审核事项同步委托下放给各区政府(管委会)。

委托下放的审批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利基本码

权限下放单位

下放方式

承接部门

1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许可-00135-002

金华市人民政府

委托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2

收回土地使用权

审批事项

金华市人民政府

委托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