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清廉资规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0-09-28 15:56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 ||
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省厅、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清廉自然资源、清廉站所的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出成效,经局党委研究,制定《开展清廉资规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0年9月 28日 开展清廉资规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中的重要作用,争当“清廉自然资源”建设排头兵,结合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各方面全过程,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保障,努力建设政治生态清朗健康、政务运行清廉高效、党员干部清正有为、基层治理清淳惠民、社会环境清新崇廉的清廉自然资源。 二、主要内容 (一)清廉机关建设行动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机关是全系统党员最集中、管理骨干最集中、权力与责任最集中的地方,在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中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要把各级机关建设成为政治清明、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管理严格、勤政担当的清廉机关,以建设清廉机关为基础,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做到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1.强化融合形成合力。自然资源部门作为新组建的部门,人员来自不同单位,每位干部都要以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大局为重,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做到事合、人合、心合、力合。通过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参观清廉教育基地、干部职工运动会、职工疗休养等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局计财处,下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大力提升组织力,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责任处室: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各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织 3. 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基础、组织观念、群众基础、纪律观念和制度保障。围绕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大局,增强班子把方向、作决策、抓大事、干大事的能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 责任处室: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各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织 4. 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配齐配强纪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人事处,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清廉基层站所(窗口)建设行动 基层站所和窗口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关系到老百姓的获得感,事关自然资源系统形象。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督查督办、警示约谈,切实负起清廉基层站所(窗口)建设的主体责任。 1.推进职能整合。以转变职能、优化结构、科学规范、平稳有序为原则,加强基层站所(窗口)整合设置,归并职能,强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积极推进基层站所(窗口)标准化建设。 责任部门: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规范权力运行。摸清权力家底,结合站所(窗口)实际,列出“微权力”清单。排查权力风险,构建合理的权力风险管控体系,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营造良好生态。强化红色引领,推行“双亮”工程:党员干部一律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主动亮明身份和岗位,强化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健全基层站所(窗口)首问责任、政务公开、集体会审、违法查处、信访调处等工作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党性教育,通过“三会一课”、自然资源论坛、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实理论基础。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党员廉洁自律等作出公开承诺,开展优秀党员、业务骨干定期评比。制定并实施基层站所(窗口)业务能力提升计划,通过集体授课、现场指导、挂职轮训等形式,促进干部能力在业务交流中加速融合、提升。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清廉干部队伍建设行动 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 扎实开展“整治立规创优行动”。 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单位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学党史、学业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习近平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等,进一步端正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同时,各级党组织以“整改落实回头看”为主题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目标和整改任务查漏补缺。以“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堪当’重要窗口’重任的新时代党员”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责任处室: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 2.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把政治上过硬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深入实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强化岗位分析,坚持“以岗选人、依事择人”,加快构建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责任部门: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 加强干部党性和法纪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以举办一场警示教育大会、编辑一本警示教育读物、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法纪教育基地等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纪委)、法规处,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 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作风监督,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把日常监督检查做到位。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以改作风、转作风、正作风来实现真服务、深服务、优服务。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权力运行风险防控行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1. 推动自然资源“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办理流程,整合办事材料,推进办事事项颗粒度精细化。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开展“一件事”便利化行动,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实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全面实施“标准地”制度;启动“标准海”改革试点,通过系列改革举措,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用途管制处、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处,信息中心,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 深化权力清单工作。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权力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法定依据比对;严格权力清单制度,抓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继续探索省政府土地审批事项权限委托下放扩面改革;贯彻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执法人员证件清理。 责任部门:法规处、用途管制处、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 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根据机构整合和职能转变情况,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业务特点和风险变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风险点大排查,明确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体系。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局机关各处(室、局),下属事业单位,分局、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五)清廉文化建设行动 清廉文化能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要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清廉文化建设。 1.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党员干部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家人遵纪守法、艰苦朴素、清廉自守。加强清廉家庭、清廉家教、清廉家风建设,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筑牢抵御歪风邪气的“防火墙”。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工会,机关各处室(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努力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工会,机关各处室(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 紧扣工作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在加强传统文化阵地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手段,拓展清廉文化的空间和平台,开展自然资源清廉文化摄影书法比赛,讲好自然资源清廉故事,开展“清廉建设典型”选树活动,宣传自然资源人清廉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工会,机关各处室(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1~4月份) 根据省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关于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动员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围绕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按照职责精心谋划,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份) 各处室(单位)按照分工方案,逐级细化分解,结合工作特点,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有序推进,层层深入,扎实开展好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 各处室(单位)认真梳理总结开展五大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努力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措施办法,推进廉政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是我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省委“清廉浙江”建设和省直机关工委“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处室(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负责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推动“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任务落实到位。对推进“清廉自然资源建设五大行动”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站、公众微信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自然资源”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清廉自然资源”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强化干部职工对“清廉自然资源”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用身边人教育引导身边人,奏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