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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8 14: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关要研究,金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金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2020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九大重点工程的要求,按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要求,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全面构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一张图”、专业监测“一张网”、风险管控“一张单”、风险防范“一个码”、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分区分类分级管控新体系,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我省、我市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启动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推进地质灾害防御与应急快速集中、快速调查、快速评价、快速治理体系和质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支撑、综合治理和社会防灾能力;开展8个乡镇12000风险调查评价;累计建成多参数专业监测点45个,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9处;开展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动态更新试点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控,有效控制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险和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高易发区7个,主要分布在磐安县尖山—胡宅、磐安县大盘—磐峰、东阳市佐村—上村、东阳市三联—磐安县新渥—深泽、武义县坦洪—桃溪—王宅—新宅、婺城区沙畈—武义县西联及婺城区塔石乡等部分区域。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2.重点防治区。全市共有9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别是:浦江县前吴乡北部、花桥乡北西部、杭坪镇西部,兰溪市柏社乡北部兰溪市横溪镇东与义乌市上溪镇北;兰溪市马涧镇南部、灵洞乡东部,婺城区罗店镇北部;东阳市佐村镇南东部、东阳江镇的北东,磐安县玉山镇西部;东阳市千祥镇、南马镇、马宅镇与磐安县新渥镇、深泽乡、安文镇交界部位;永康市方岩镇铜坑、前仓镇法莲;婺城区塔石乡;武义县西联乡北西部、桃溪镇、俞源乡南部、坦洪乡北部、柳城镇北、王宅镇南部及新宅镇西部等部分区域;武义县大溪口乡北东部、柳城镇南东部、三港乡、新宅镇南部等部分区域。

8个重点防治县(市、区)的山区人口集聚区、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和低丘缓坡开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印发金华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指导各县(市、区)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风险监测能力、风险预警能力、风险防范能力、风险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

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系统总结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按照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全面启动并基本完成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根据《浙江省12000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开展8个乡镇(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运用高分辨率航空遥感、无人机航摄等先进技术和地质调查、物探、山地工程等传统调查手段,科学采集相关参数数据,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划分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启动2个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县级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4.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编制工作全面总结我市以往开展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和高、中易发区等开展风险程度评价,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通过室内遥感解译与野外大排查相结合,2020年初步形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对今后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风险程度评价,划定新的风险防范区;不断更新完善我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达到数据实时动态更新。

5. 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全面健全落实“五查30问”制度,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加密对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的巡查排查,定期做好监测和数据分析;综合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和风险区划分结果,按照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人员转移标准,做好高风险区域相关人员的提前转移和临时避险,切实避免人员伤亡;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片区专家技术保障作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

6.强化地质灾害源头防控加强避让搬迁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监管,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效消除生态安全隐患。健全竣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护体系,开展管理和维护情况大检查,确保充分发挥防灾功效。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级平台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7. 开展地质灾害概率预报模型建设。加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动,研究确定地质灾害重点县和重点区域降雨阈值,升级市级预报预警模型,初步建成基于风险“一张图”的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平台,细化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颗粒度,进一步优化预报预警产品,实时形成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单,实现地质灾害防范“研判一张表”。指导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

8. 构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提高预报精准水平。大力推广安全、经济、实用的普适性监测仪器应用,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的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到2020年底前,我市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45个,新增地质灾害雨量自动监测站35处。

9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公布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防范区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基本实现全市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时更新,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管理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防灾责任人、防治措施管控一张表。制订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要求,将群测群防队伍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日常巡防巡查信息化管理。对县(市、区)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全省群测群防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10.更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分工协作,构建职责清晰、履职到位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印发《金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县(市、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地质灾害隐患、风险防控区应急预案的编制,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识灾、避灾、救灾能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演练工作,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11.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确保应急车辆和装备物资等要素随时保障到位,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合理调度社会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专家技术组随时待命,提供地质灾害测绘成果资料和地理信息服务,参与应急调查、评估分析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2. 科学部署实施治理工程。落实即查即治制度,将新发生地质灾害点列入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及时开展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治理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强化落实治理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治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0年实施综合治理9处。

13鼓励实施避让搬迁工程。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山区群众向县城、中心镇村集聚,有效降低受威胁群众数量。科学制定避让搬迁项目计划,编制搬迁安置方案,做好搬迁安置点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搬迁安置点安全。

14.加强地下水监测。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要求,继续做好地下水监测井保护工作,对全市地下水监测井,建立井口和监测设备保护装置,设立标识牌,划定保护区,落实保护责任,累计完成地下水监测井保护20眼。继续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动态监测,掌握主要城市的地下水环境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各级财政、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要,保证重点工程的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制定督查计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培训。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五个一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地球日 “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日,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增强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附表:金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表


附表

金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表

县(市、区)

启动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个)

开展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个)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处)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处)

完成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全域压覆矿产调查评估并建立白名单

地下水监测井改建(个)

累计建成专业监测点

新增山区雨量监测站

婺城区

 

1

5

4

1

100%

2

金东区

1

 

2

2

1

100%

2

兰溪市

 

1

7

4

1

100%

2

东阳市

 

1

5

4

1

100%

2

义乌市

 

1

5

4

1

100%

2

永康市

 

1

4

4

1

100%

2

浦江县

 

1

5

4

1

100%

2

武义县

 

1

5

4

1

100%

2

磐安县

1

 

7

4

1

100%

2

开发区

 

1

 

1

 

100%

2

合计

2

8

45

35

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