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东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07-29 16: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韦建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金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重大举措。

我市永农任务271.50万亩,实际划定271.56万亩。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要求保护期内规模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前,各地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要保证适度合理的规模和稳定性,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经与省厅对接,省厅正积极向部里争取全省永农任务核减。永农任务将有望予以调整,但能核减多少还不确定。

针对您提所提出的意见,下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调查,摸清全市永农占用的需求量

根据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要,全面摸清各类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民生项目以及万亩千亿平台建设需占用永农的数量。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优先重点精准保障。

2.向上争取,力求金华市域指标核减

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进行中,积极向上争取,力求核减耕地保有量、永农任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缓解永久基本农田对都市区发展的制约,改变我市永农占比过高的矛盾问题。

3.积极谋划,制定分期永农调整优化策略

近期保障重点平台、重大项目,增强规划统筹布局引领;中远期提高规划适应性,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待省厅下达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后,全面统筹划定三线,全市一盘棋,统筹协调矛盾。

4.活用政策,加大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力度

目前,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意见的函》(自然资规〔2018〕189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对于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允许适度布局调整,从而达到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抓住政策红利,指导依托各地资源禀赋,深入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金华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吴志坚  联系电话:13586991977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