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金东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0-07-28 16:4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分为两部分:其一为东至二环东路,西至环城东路,北至东阳江,南以环城南路为界。整个规划用地较规整,呈长方形状,长约3.2公里,宽约2.5公里,规划用地面积约6.83平方公里。其二为菱塘水库以东,规划面积约0.15平方公里。合计规划总面积为6.97平方公里。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并与《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

(二)功能定位

金华市城市副中心兼金东新区中心,金东区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集行政、商务、文化、居住等多功能的综合新区。

(三)人口规模

金东新区单元人口规模控制在7.6万人以内。

(四)空间结构

通过综合分析,规划确立“一环、两轴、三心、四区”的结构体系。

 “一环”指沿东阳江的滨水公园绿地和环城东路、环城南路、二环东路的绿地组成的生态景观环。生态景观环利用开放型的自然景观楔入城市内部,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规划区的“城市项链”。

 “两轴”指沿李渔东路公共服务轴和康济街交通发展轴,李渔东路公共服务轴的轴线上串联城市的主要公共设施包括城市副中心、商业文化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形成金东新区单元的公共服务轴。

“三心”指城市发展轴线上的三个中心,即城市副中心、商业文化中心和行政办公中心,其中城市副中心主要由金东区政府、施光南音乐广场等组成,商业文化中心主要是指艾青文化公园中轴线的紫金湾大型商业文化综合体。

“东西向的一轴、三心”构架起金东新区的公共服务轴,这个轴中既包括区级的功能中心空间,也包括景观良好的市民集聚空间。

四区包括四个居住片区。规划形成四个居住片区,各个片区以城市主干道为分隔,相对独立,每个片区配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服务等不同等级的公共服务设施。

(五)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76.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44.03%,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90.46公顷,商住混合用地86.15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区内的行政办公用地为现状金东区区级以及街道级行政办公设施,其中以区级行政办公设施为主,包括金东区政府、区人武部、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国土分局、金华市技术监督局、出入镜检疫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武警金华支队等近20家单位。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3.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0%

2、文体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文化设施用地,同时于金外初中东侧,金东区实验幼儿园南侧及金东商业广场东侧各新增一处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73公顷和0.59公顷,弥补周边大量居住用地带来人口集聚对文化设施的需求;规划文化设施用地5.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8%。同时在金东区实验幼儿园南侧,文化设施用地北侧新增体育用地1.17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

1)高中

根据《金华市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规划保留金华一中和艾青中学,规划不再增加高中用地和数量。

2)中、小学班级数需求测算

根据规划区人口规模7.6万人,该测算范围内将有小学生约5320人,初中生2660人。

根据《浙江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完全小学每班45人,初级中学每班50人,测算该测算范围内需要119个班小学,需要54个班初中。

3)初中

规划区内现状无公办初中,规划新增两所初中,一处位于东方兰亭小区西侧,占地面积为4.68公顷,办学规模为36班;一处为康济街和环城南路交叉口东北侧,占地面积为4.60公顷,办学规模为36班;同时保留36班的金外初中(民办)。(4)小学

根据规划范围居住人口计算,规划区范围内共需小学119个班级,规划保留现状36班的曙光小学。在现状的基础上,增加两所小学,一处位于大堰河街西侧、东方兰亭小区南侧,占地面积为3.0公顷,办学规模为36班,一处位于金一中西侧区域,占地面积3.48公顷,办学规模为48班;同时保留现状36班的金外小学(民办)。

4、医疗卫生用地

1)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在菱塘水库东侧设置一处区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9.75公顷。

2)社区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新增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金东区公共卫生中心东侧,占地0.48公顷。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5分钟生活圈,保留现状两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王坦村和下渎口村),在现有的基础上新增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站、社区文化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5分钟生活圈所需配套设施一起综合设置。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1.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5%

5、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在菱塘水库东侧设置金东区养老院,与西侧的医疗卫生用地临近设置,医养结合。规划社会福利用地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7%

6、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保留环城南路北侧、康济街东侧的法明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金华市首批文物保护单位法明寺。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4%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2.6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61%

1、商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基本形成,除主要集中在金东商业广场、金源大厦、紫金湾的大型商业体外,其它大多为住宅+底商的模式,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很难形成社区商业中心。随着城市的发展,规模也逐渐在扩大,对于城市特别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商业应采取萎缩性发展,以增加其交通性功能。规划商业用地9.8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54%

2、商务用地

规划区商务用地主要有位于区政府西侧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施光南音乐广场南侧的中国邮政储蓄和丹溪东路北侧的稠洲银行等,现状其他商务用地主要为金东区信息软件创业园。规划商务用地占地面积8.67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的1.35%

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的加油站、电池充换站,用电管理所,浙江移动通信公司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占地面积4.12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的0.64%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93.81公顷,占建设用地14.60%,主要由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组成。

1、公园绿地:本次规划保留东阳江沿岸绿化带、瀚城公园等现状公园绿地,规划原则按20米宽度控制环城东路沿线绿化带,规划原则按50米宽度控制二环东路绿化带,规划按20米宽度控制环城南路沿线绿化带,李渔东路按北侧10米、南侧8米的绿化带宽度进行控制,康济街两侧按10米绿化宽度进行控制。规划区公园绿地占地面积为91.03公顷。

2、广场用地:主要为金东新区单元内部的施光南音乐广场和艾青文化公园广场用地,占地面积为2.78公顷。

公用设施规划:本次规划公用设施总用地4.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4%

1、供电用地:规划保留多湖110KV变电所,同时在开元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处设置一处110千伏王坦变电站;规划供电用地占地面积0.85公顷。

2、供燃气用地:规划保留李渔路北侧、心怡家园小区东侧的金华市液化气公司,占地面积0.47公顷。

3、环卫用地:规划保留光南路垃圾中转站,占地0.15公顷,同时在丹溪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占地0.56公顷,在法明寺公园内部设置环卫基地1处,占地面积1公顷;规划环卫用地1.71公顷。

4、消防用地:规划保留位于李渔路北侧的市公安消防支队,占地面积1.0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