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5-22 16:5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定完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细则。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建设用地收储管理。负责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
5.负责城市发展战略和新型城市化研究。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负责相应规划的审查和报批。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详细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相关审批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受市政府委托审批村庄规划。负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国土绿化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国土绿化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8.负责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全市地质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相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等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1.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公益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2.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指导种质资源普查管理、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业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全市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东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分局、金华市森林公安局、金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金华市土地储备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金华市统一征地办公室、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金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金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金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金华市测绘管理处、金华市测绘院、金华市规划局婺城分局村镇规划管理站、金华市规划局金东分局村镇规划管理站、金华市规划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分局村镇管理站、金华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单位预算。
二、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单位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1107.24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21107.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21.22万元,占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20万元,占8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91.38万元,占8.5%;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1024.64万元,占4.9%;单位资金50万元,占0.2%。
(三)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21107.2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1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62.13万元、农林支出1628.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0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3.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957.61万元,占42.4%;日常公用支出 1407.34 万元,占 6.7 %;项目支出10742.29 万元,占50.9 %。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11.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17520万元、政府性基金1791.3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1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62.61万元、农林水支出1515.5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6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752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785.6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3.86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51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329.95万元,占1.9%;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占22.8%;城乡社区支出2896.23万元,占16.5%;农林水支出1515.56万元,占8.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67.28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777.11万元,占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占0.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13.8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5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7.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10.9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其他社保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0.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9.8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896.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林业)(项)554.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0.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科技推广及科普宣传。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78.0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39万元,主要用于市区饮用水和源和生物保护等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8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5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规模化、结构调整等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4059.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项)7.5万元,主要用于测绘业务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381.39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767.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基础测绘等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175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77.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害(款)地质灾害防治(项)3.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环境监测站车辆运行经费。
(六)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91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4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66.4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91.3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08.15万元,主要是专项支出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766.38万元,占98.6%;其他支出25万元,占1.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1229.4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业务工作专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36.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土地交易等支出。
(八)关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4 万元,下降8.7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3 %。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县市业务单位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东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分局、金华市森林公安局等5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金华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金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金华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金华市测绘管理处等5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0.3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0.23万元,下降12.6 %,主要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459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6.9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23.1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8 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其他用车 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⑴总体情况。2020年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07.87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项目4000万元,绩效目标为以"建生态功能区,保一级饮用水"目标,根据《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9-2021年)》(金自然资规[2019]66号),通过开展普惠制补助和实施生态保护等项目,逐步改善市区饮用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功能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功能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保护建设,确保70多万市民喝上优质、放心的自来水,使优质饮用水源源不绝,惠泽市区人民。
2020年基础测绘经费585万元,绩效目标为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金华市本级林业发展资金项目122万元,绩效目标为 加快市本级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林业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培育和设施建设、珍贵彩色树种造林、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一区两园)以及生态文化基地建设、森林城镇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技术推广等,做大做强市本级林业主导产业,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营造全局上下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担当拼搏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全局各项考核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林业)(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的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害(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