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局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矿山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下发了《金华市矿山企业复工防疫、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管理要求》,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执行,针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特点,扎实做好矿山复工复产指导工作,保障各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市局要求对辖区内矿山、制砂企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复产复工前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企业的复工复产进行了指导,针对企业提出的困难与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解决措施,深入开展企业“三服务”工作。 截至2月24日,我市通过验收,允许复工复产的矿山企业15家、制砂企业7家。目前已复工矿山和制砂企业多处于基建、设备检修或试生产阶段,全市矿山企业日产矿石33000吨,砂石料1100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当前防疫防控重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矿山、砂场等项目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争取打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同时做好我市矿产资源和砂石料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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