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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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2-
1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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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金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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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迅速行动,做好资源保障。迅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用地、用矿、用林资源保障。
2.主动担当,优化审批服务。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需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林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的,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其他项目充分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优化线上服务。
3.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土地交易和履约监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土地出让时间节点,终止或中止已上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无法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的,经申请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后签订。
4. 积极作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延缓缴纳;尚未缴清矿产出让收益的可适当延长缴纳期限;对承租储备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承租户减免租金,承租储备土地用于防疫工作的免收租金。
5. 网办为主,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和信息查询。特殊情况可 “预约办”“自助办”“邮寄办”。
6. 主动服务,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指导矿山企业落实复工防疫、安全生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加大对重点林产品物资保障、林产品生产和加工骨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用工、原材料收贮、融资等方面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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