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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9-10 16:5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贯彻执行全省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办法等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研究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土地矿产规划、年度利用计划、集约节约利用约束指标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信访、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对市区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提供,负责征地报批、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地征用方案,监督征地补偿标准的落实,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事宜。    

 3.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市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资源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参与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其他相关规划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情况的数据统计,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负责全市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含标准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立项、验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的提供。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和土地统计,组织省、市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县(市)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管理,负责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工作。监管地价,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会同农业、林业部门监督管理农用地、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贯彻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负责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供地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国土资源资产评估的资质,确认土地等国土资源使用权价格;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招拍挂工作,审核采矿权转让申请。      

8.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依权限负责采矿权出让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批准矿山闭坑方案,监督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监督管理选矿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考核、年检、年报和矿产资源督察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调处矿业权纠纷。    

 9.依法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危险性评估、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认定等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依法管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和其他商业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申报和复核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矿(热)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年检工作;依法对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合理安排上级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       11.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指导帮助市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局属分局决算。

纳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

3.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

4.金华市 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金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6.金华市土地储备中心

7.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8.金华市统一征地办公室

9.金华市土地调查登记中心

10.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11.金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12.金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13.金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统一征地办

15.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统一征地办

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780.0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045.01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耕地占补平衡资金专项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019.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02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5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66.82万元),占收入合计72.82%;事业收入74.25万元,占收入合计0.6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921.45万元,占收入合计26.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45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3.26万元,占62.75%;项目支出3,895.57万元,占3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30.1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681.56万元,下降41.14%。主要原因是:耕地占补平衡资金专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8.9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人员经费及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资金安排由政府性基金安排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27万元,占9.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1.16万元,占3.1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205.83万元,占80.68%;住房保障(类)支出441.09万元,占6.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人员经费。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退休托管事业人员活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2.2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1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0.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完成当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婺城、开发区分局民政推荐人员工资、社保补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6.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人员的医保。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14.4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38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2.7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93.4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9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37.6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4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2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6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987.71万元,占97.3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6.94万元,占2.6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37.6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8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05万元,支出决算为47.18万元,完成预算的59.6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7万元,占7.84%,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24万元,占76.81%,与2017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占15.35%,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4.48万元,下降38.23%,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24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土地执法监察、事业单位公车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6%。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县市联系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53批次,累计88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4万元,主要用于省厅、县市等有关人员联系工作用餐。接待883人次,65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金华市国土资源部门未发生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的专项,未组织开展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及国土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万元,执行数为106.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常驻技术人员3人;应急调查报告15份;应急建议书32份;全市全年巡查检查200人次;汛期值守240人次。二是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47起,协助政府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财产390万元。三是开展地质灾害“三年清零”综合治理工作,完成187处地质灾害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工作,减少受威胁群众5433人;开展隐患点专业监测点的建设30余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培训15次和演练10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只签订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协议,协议中对合同金额、服务质量、数量未明确;未签订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合同。下一步改进措施:补签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合同。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合同金额、服务质量和要求逐一明确,同时加强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

国土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37万元,执行数为254.07万元,完成预算的93.9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网络安全加固项目建设。结合我市不动产登记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建设和今年以来网络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了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网络安全加固项目,升级了原有内外网防火墙、部署了内外网隔离交互网闸、日志审计、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及分析服务等模块,提升了网络信息安全态势感知能力。二是完成市区存量数据2000坐标系转换工作,有力支撑了国土空间规划、农转用项目报批、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三是机房UPS系统更新及维护服务等其他项目的建设。根据年初信息化建设计划,完成了市局机房UPS系统更新及维护服务、网络设备维保服务、信息化运维派驻服务、市局“一张图”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和备案、完成“一张图”数据更新、华数融合视频会议备份系统服务、市区乡镇国土业务内网维护服务、微信公众号运维、网站运行维护等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四是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完成移动OA的发布。针对办公系统服务器老化,经常死机、服务中断等问题,对移动办公PC端和移动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测试、整改、优化,并将系统迁移到新的服务器中。五是加强国土资源数据汇交与共享利用工作。2018年提供数据应用共享45批次,为金华市2017-2040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高铁新城规划编制、各区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或项目,通过对政务服务网系统对接实现了国土资源数据与政府部门共享,从而为政府各部门决策和各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六是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工作。2018年度市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276条,其中政务动态387条,法律法规15条,发布省政府、国务院文件197条,通知公告11条,人事信息21条,资源规划类25条,各类专题专栏类信息141条,业务类信息479条(其中土地招拍挂公告47条,出让结果公告46条,划拨结果公告30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89条,遗失补正公告232条,注销登记公告158条,采矿权出让公告7条,采矿权出让结果公告6条。通过网站的建设和内容的丰富,使网站的服务效果明显提升,公众关注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信息化建设项目谋划、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信息化规划工作,完善项目预算的编制,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批复后应按将项目预算实施落实,确保项目资金预计效益。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5.34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国土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9.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反映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支出。

2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8国土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