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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5-08 15:5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贯彻执行全省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办法等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研究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土地矿产规划、年度利用计划、集约节约利用约束指标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信访、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对市区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提供,负责征地报批、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地征用方案,监督征地补偿标准的落实,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事宜。
    3.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市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资源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参与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其他相关规划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情况的数据统计,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负责全市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含标准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立项、验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的提供。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和土地统计,组织省、市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县(市)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管理,负责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工作。监管地价,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会同农业、林业部门监督管理农用地、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贯彻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负责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供地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国土资源资产评估的资质,确认土地等国土资源使用权价格;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招拍挂工作,审核采矿权转让申请。 
    8.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依权限负责采矿权出让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批准矿山闭坑方案,监督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监督管理选矿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考核、年检、年报和矿产资源督察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调处矿业权纠纷。 
    9.依法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危险性评估、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认定等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依法管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和其他商业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申报和复核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矿(热)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年检工作;依法对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合理安排上级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 
   11.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指导帮助市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婺城分局、金东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局属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管理所、统一征地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婺城分局统一征地办、金东分局统一征地办预算。

二、金华市国土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国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金华市国土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9980.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国土局2018年收入预算 9980.6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80.97万元,占70.9%;专户资金 2824.31万元,占 28.3 %;上年结转75.39万元,占0.8%。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国土局2018年支出预算9980.67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3.0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2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67万元,其他支出2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03.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761.38万元,项目支出4115.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金华市国土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80.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66.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7.6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0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67万元,其他支出2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国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14.15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36.0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3万元,占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07万元,占3.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04.11万元,占79.5%;住房保障支出437.67万元,占7.5% 。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0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6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事务2.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及缴纳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26.97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6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事务3014.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支出。

(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事务382.7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数字化软硬件设备购置、临聘人员加班费等。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事务3.5万元,主要用地环站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事务1293.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等支出。

(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事务9.9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治项目移动巡查系统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37.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1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5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76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166.82万元,2017年安排7414.96万元,主要为减少耕地占补平衡资金602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事务1137.6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省厅、市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所需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29.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土地交易等业务支出。

(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与去年持平。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如上级部门有要求安排因公出国(境),再增加相应的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联系指导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02万元,其中金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3.5万元已于2018年4月份由财政收回,扣除3.5万元以后增长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1.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金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72万元去年在其他交通费列支。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国土局本级、婺城分局、金东分局、开发区分局4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4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国土局所属各预算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8.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5.15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18年金华市国土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4.13 万元。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国土信息化

国土信息化绩效自评综述:根据2017年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土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2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9万元,执行数为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各个子项目的建设实施,实现了内部各类信息系统的数据统一和业务协同,做好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项目主要绩效有:

1、提升网络信息安全运行环境,有利于国土各项业务的开展

通过对市国土局一张图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安全等级进行保护测评,对网络设备进行维保,当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在短时间内对故障进行排查,保障国土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完善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金华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5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务信息300条;法律法规文件20条,发布省政府、国务院文件271条,通知公告7条,人事信息22条,资源规划信息30条,各类专题专栏156条;业务类信息449条,其中土地招拍挂公告44条,土地招拍挂结果公告44条,划拨土地结果公告31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43条,不动产遗失补证公告156条,不动产注销公告97条,采矿权出让公告13条,采矿权出让结果公告4条,执法监察土地违法案例4条,矿产违法案例5条,资源规划类信息8条。通过网站的建设和内容的丰富,使网站的服务效果明显提升,公众关注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2017年全年访问量超过19万人次。

3、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遵循“最多跑一次”总体目标,通过不动产登记、房产备案、契税交税、非税费缴纳等相关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打造联办单位间关键数据联通,实现信息即时共享和推送,减少群众参与资料投递环节,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4、加大数据存储空间范围,提高数据存储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

据金华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需要,更新不动产数据库备份系统,解决数据库和存储资源不足问题,提升数据存储空间和数据存取速度,并通过加强安全建设,确保不动产等业务系统及数据库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5、实现国土数据共享,为政府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完成对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非税征管系统对接改造、“税证合一”系统开发、民政、房产交易数据对接开发工作,通过对政务服务网系统对接实现了国土资源数据与政府部门共享,从而为政府各部门决策和各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6、整合资源,节约财政资金

结合国土的各项业务系统,不动产存储系统建成后,存储空间的调整更加自如,资源分配更加合理,除了保障不动产之外,还改善了“一张图”系统和其他国土相关系统等的数据存储。有力的支撑整个国土业务信息化,同时充分利用项目采购的硬件资源,针对7个县市的不动产数据,部署了一套数据备份中心,将7个县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实时备份到市局备份中心,备份数据量约在1T左右。各县市如果自行购买单台服务器备份,最保守估计硬件加服务等费用不少于20万元,7县市共可节省不少于140万元建设费用。

7、可持续发展

国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乡镇对一张图系统和不动产基础平台应用满意度较高。本次针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的效益等方面向工作人员和政府相关部分进行调查问卷的满意度达98.70%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 方面的支出。

1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8.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用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8日

 

2018年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